全家人一起買保險,用「眷屬附約」可以年省上萬元保費

保險不是越多越好,買錯了保險比不買保險還糟糕。在「保險大不同」網站中,整理了醫學以及官方資訊,並且用條款、法條的層面,為讀者分析各種保單的適用性。

原本只是因為家人發生重大變故而研究了好幾年的保險,後來在親友的力邀之下加入某保險公司,但接觸舊保戶時,發覺怎麼大家都買保費高保障低的商品?

『保險應該要用小錢換取大保障』
『保險應該要優先保障較大的風險損失,再考量較小的風險損失』

因此決定轉進保經業,並利用時間去進修法律、條款、核保、理賠、醫學等相關課程,期望有更多的能力幫助大家。

網站:保險大不同
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insuranceFact

家庭 保險 親子
圖片來源:dreamstime
圖片放大

瀅瀅產下了一子,很有保險概念的她明白自己與老公開始要背負家庭責任,也為了盡早給小孩一個基本的保障,勢必要同時規劃三人的保單。但很苦惱的是她與先生的收入並不高,家庭開支已經捉襟見肘,要同時拿出三人的保費預算,壓力實在有點大,幸好遇到一位客觀且專業的保險業務員,告訴瀅瀅保單可以先從損害較大的風險優先規劃,以後預算充裕時再陸續增加,並且還可以善用「眷屬附約」來節省部分保費支出。

善用眷屬附約,降低保費預算

「眷屬附約」指的是一人購買主約當作「主被保險人」,而其配偶與子女則可以用眷屬身分購買附約依附在他之下,簡單來說就是配偶與子女可以跟自己共用一張主約,省下原本需要每個人都買一張主約的保費。「主被保險人」的人選則以「較年輕」或「女性」為優先,因為主約的保費會較為便宜,如此一來每年省下了至少數千到上萬元的保費,20年累積就是一筆可觀的數字。

眷屬附約的終止條件

不過人生總是有個「BUT」,雖然省下了保費,相對的可能會有一些狀況會讓「眷屬附約終止」,以下跟各位一一列舉:

子女滿23歲時契約立即終止

可以用子女身分附加的眷屬附約,續保條款中皆會載明類似文字「子女得續保至二十三歲之保單週年日」,換句話說當子女23歲之後就無法繼續續保,保障就會終止。

主被保險人身故時,眷屬附約可能隨之終止

被保險人身故時,無論買任何險種一定都會終止效力,而附約的終止條款中幾乎都有這段文字「主契約終止時,本附約效力至該期保險費期滿後終止」,也就是說如果主約的被保險人身故,底下附掛的眷屬附約也會跟著終止,除非這家保險公司有「附約延續條款」,而且內容還需載明「主被保險人身故時,其他被保險人附約仍得以繼續延續」,才不會因為主約終止而受到影響,但只有少數保險公司具有類似條款。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