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老了之後中風、失智、帕金森氏症...最能保障你的不是「長照險」,而是...

保險不是越多越好,買錯了保險比不買保險還糟糕。在「保險大不同」網站中,整理了醫學以及官方資訊,並且用條款、法條的層面,為讀者分析各種保單的適用性。

原本只是因為家人發生重大變故而研究了好幾年的保險,後來在親友的力邀之下加入某保險公司,但接觸舊保戶時,發覺怎麼大家都買保費高保障低的商品?

『保險應該要用小錢換取大保障』
『保險應該要優先保障較大的風險損失,再考量較小的風險損失』

因此決定轉進保經業,並利用時間去進修法律、條款、核保、理賠、醫學等相關課程,期望有更多的能力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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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
圖片來源:dreams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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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因為開始進入老年化以及少子化的社會問題,大家逐漸重視長期照護等議題,不僅政府政策開始推動長期照護法立法,各大保險公司也不斷推出長期照護商品,然而這些商品真的有保障嗎?以下為各位分析:

目前與長期照護有直接關係的保險商品有三種:
長期看護險
殘廢險(含殘扶險)
特定傷病險(分次給付型)

1、長期看護險→理賠過於嚴苛

理賠條件為日常生活能力無法自理,條款如下:

額外條件:
每次給付時需重新判定,若無繼續符合長期看護狀態則停止給付(依各家條款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給付一次)

評析:
以條款的限制來看,喪失日常生活能力就病情而言是非常嚴重的。例如雙眼全盲就其他險種而言已達「全殘」程度,卻仍無法符合長期看護險的理賠要件。況且就申領理賠的額外條件來看,若因治療或復健後失能狀態稍微好轉,結果尚未達6個月;或是已達6個月,但下一次給付時,並未持續符合狀態遭停止給付,那麼對於病患家屬而言到底是要治療還是不治療?若是恢復狀態不好,依然無工作能力,對家庭來說依然是極大的負擔,因此我個人是極度不推薦投保此險種。

而有業者曾跳出來說他家的商品只要滿足四項中的兩項,我們來看一下差別:

注意一下紅色底線的關鍵語「時常處於臥床狀態,無法在床鋪周遭以自已的力量步行」,等同滿足了原有的「行動」日常生活能力,還要再符合兩項,那加起來不就一樣是三項?甚至還限定需「時常處於臥床狀態」,理賠條件真的有比較寬鬆嗎?

2、殘廢險與殘扶險→涵蓋範圍較廣、理賠條件較寬鬆

理賠條件是因疾病或意外造成殘廢等級表中1至11級任一殘廢項目即可理賠。以下為方便瀏覽特別簡化之殘廢等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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