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子房,CCIM國際認證不動產投資師,現任紅色子房投資團隊執行董事、國立大學兼任講師與商周專欄作家。長期擔任地產投資法人招商引資顧問,創設私募平台鼓勵優質地產經營團隊發展,並開設子房學院支持有溫度的「美好生活投資學」,結合大數據分析的「幸福角落置產術」。筆名「紅色」代表創新積極,「子房」則以西漢著名軍師張良自許,成為讀者買房自住投資「吾之子房也」。
讀者提問:
子房老師,上次您建議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如果基於「自住+就學」的考量,可以用最佳CP值角度考慮地上權住宅產品。但是坊間買地上權住宅似乎有些複雜,雖然地理位置優越,生活機能成熟,但是在貸款利率與成數都比一般住宅還差。請問子房老師怎麼看呢?
子房觀點:
關於地上權住宅,紅色子房提醒大家:「斯斯有兩種,地上權住宅也有兩種。」
由於政府地上權標售政策的轉變,一般來說會以2013年9月30日為分界點。在該日之前標售推出的屬於50年使用地上權住宅,規定地上建物權利不能分割,所以嚴格來說是向開發商長期租賃的「租賃使用權住宅」。而在該日之後標售推出的屬於70年地上權住宅,政府放寬可以分割權利,因此買方可以取得建物產權及地上權的分割權利,簡稱「分割地上權住宅」。
對銀行來說,前者因屬「使用權」,故無法直接貸款予買方,後者屬「分割地上權住宅」,銀行可以辦理分戶在貸款上具有較好的擔保價值,所以在貸款成數、利率方面,都大致比前者「租賃使用權住宅」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