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買房,房子登記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的名字好?

說起買房子,你的第一個念頭是什麼?與其被恐懼和貪婪淹沒,不如學會看屋和議價技巧,理性評估。人氣講師邱愛莉分享看屋、議價技巧與理財心法,幫你一步步完成自己的買屋夢想。

2018年新書《小資族大翻身》甫出版即榮登暢銷榜,無私分享8年從20萬滾出資產4000萬的賺錢筆記。

上一篇文章:「夫妻買房,由誰當貸款人,誰當保證人比較好?」我們分析了貸款人和保證人運用上的考量。不過,許多夫妻買房為了讓對方也有保障,會選擇由兩人聯名登記。到底登記一個人好還是兩個人好呢?

由於央行規範多,考量未來可能還會再購屋的需求與貸款上的彈性,我通常建議登記在一個人名下就好。

乍看之下,僅登記在一個人名下,好像對另一半比較沒安全感,不過,我們的民法對於夫妻的財產可是有規定的喔!如果有一天,夫妻因種種原因必須協議離婚,除非兩人先前有以書面約定雙方的財產制度,不然,兩人就是適用法定財產制。基於「因夫妻雙方努力而增加之婚後財產,由夫妻雙方平均分配」的原則,離婚時,對於各方於婚後增加的財產(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不算),需列入分配。

所以,如果是婚後才買的房子,除非有特別約定,就算僅登記在一個人的名下,在民法上還是對雙方都有保障的!

當然,如果你很確定未來不會有其他購屋或貸款的需求,選擇兩人聯名登記的確更單純。如果考量未來購屋和貸款的彈性,可以選擇由一個人擔任登記人與貸款人即可,如欲爭取更好的貸款條件,可由另一個人擔任一般保證人喔!

本文獲「House 123」授權轉載,原文在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