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財又想變有錢?最多只能擁有一張信用卡 + 兩個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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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掉集點卡與折價券

錢包是現金與準現金居住的家。除此之外的物品,應該全部將其逐出錢包。

不該出現在錢包中的代表性物品包括:集點卡、折價券、掛號證、健保卡、駕照、OK绷、累積點數明細表、計算紙、御守、籤詩等。

其中特別讓人討厭的,應該就屬集點卡與折價券了。我想也許在各位的錢包中,都有好幾張根本沒在用的集點卡或集點券吧。

我自己也曾經將許多集點卡放在錢包中。不過,到家電量販店購物、從錢包中拿出集點卡的時候,店員卻對我說「雖然裡面的點數可以扣抵1千9百日圓,但已經過了扣抵期限了」,我腦海中的「點數神話」也因此而崩潰。

回想起來,「能夠靈活運用購物集點」這件事根本沒發生過。就算累積了點數也只能扣抵微薄的金額;折價券也是,「想用的時候早已過了使用期限」的狀況經常發生。

聽說有人的錢包中,光是集點卡與折價券就有48張,這真是太會收集了。不過想到要從48張之中找到自己所需那一張的麻煩、還有在一旁等著的店員與在身後排隊的客人的不耐煩,應該會讓人感到不寒而慄吧。

如果持續讓集點卡佔領錢包,要累積點數也得花費相當的工夫,優點實在是很少。請停止「為了累積點數,反而產生了購物上的浪費支出」如此本末倒置的行為,這只是受店家的行銷招數所惑罷了。

因此,我除了每個月一定會光顧一次以上的店家,其餘的集點卡或折價券都會全數丟棄。

使用頻率高的集點卡,因為有助於實行節約,留下來也OK。若以一個月會使用一次以上為基準來衡量,我的錢包裡剩下的集點卡僅有兩張。丟掉其他的集點卡不但令人心情輕鬆,也可從結帳時尋找集點卡的麻煩中解放出來。反正都存不到點數,找卡片的時間反而變成一種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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