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囤房稅不是不能做,妥適配套規劃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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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天說,囤房稅不是不能做,但能否同時提出合理內容,是檢驗倡議者有沒有責任感的依據;實際執行與配套措施規劃兩者兼備,才稱得上合理可行的稅制方案。

花敬群在臉書發文指出,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天質詢時,引用他幾年前的文章,表示房地合一稅應與多屋者加重課稅並用,產生的綜合效果更佳。

花敬群說,在稅制大架構的討論下,上述的論點並無問題,但也僅止於大架構的倡議,還欠缺實際執行與配套措施的規劃,兩者兼備才稱得上合理可行的稅制方案。

花敬群表示,囤房稅不是不能做,重點在於倡議者所稱囤房稅的「完整內容」是什麼。如果只是方向的倡議,不管實際內容的合理性與副作用,很可能會把好意見搞成壞東西。倡議政策很簡單,能否同時提出合理內容,則是檢驗倡議者有沒有責任感的依據。

花敬群說,囤房稅本質上是累進稅,政策上該用金額累進、面積累進還是戶數累進?這是面對實際規劃時要清楚說明的事情,但囤房稅倡議者卻在毫無討論下,直接選擇可能最不恰當的戶數累進。

花敬群表示,囤房稅的適用對象,是否該包含出租住宅、長期持有、偏鄉老屋、多人共有,不同類型的擁有狀況都該被懲罰嗎?租金轉嫁問題如何因應,也不能避而不談。

花敬群說,政策倡議還是要有責任感,更不應該在面對質疑時,用閃躲或扭曲的不正義方式來逃避。缺乏檢驗的政策倡議,從來就沒有真正改善過社會,請倡議者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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