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癌末父親以「遺囑信託」保護年幼女兒,限制處分權、指定叔叔管理,卻遭到女兒提告。最後法院認定遺囑有效,信託未侵害特留分,而是保護。
在這個案件中:
1.女兒拿到的是「全部遺產」受益權。
2.信託只是「叔叔代為管理、不是剝奪所有權」。
3.法院因此認定:不侵害特留分。
五、什麼是「遺囑信託」?一句話讓你聽懂
我常這樣跟客戶說:遺囑信託,不是只留下錢,而是留下「一套照顧孩子的計畫」。它適合誰?
1.子女年紀還小。
2.子女容易被影響、被操控。
3.家庭結構複雜。
4.擔心遺產變成紛爭,而不是祝福。
5.子女有身心障礙。
6.配偶年邁。
7.配偶身心障礙。
你可以指定:
1.誰來管理「受託人」財產?【受託人】
2.錢怎麼用?【信託條款】
3.什麼情況下可以動用?【信託條款】
4.什麼時候完全交給孩子?【信託條款】
即使你不在,這套遊戲規則仍然有效運作。建議一定要搭配「遺囑執行人」及「信託監察人」,幫你落實這一套照顧孩子的計畫!
六、身為律師及理財規畫顧問,我想提醒你的一件事
很多遺產訴訟案件的衝突,不是因為父母不愛孩子,而是因為只用了「感情」去交代、去選擇相信孩子們都會聽從自己的「遺願」,卻沒有搭配「制度」來把關,落實自己的「照顧計畫」!
這位父親的遺囑(信託),雖然被女兒告上法院,但最終,法院看見的是:這不是控制,而是一位父親,為女兒撐到最後一刻的保護傘。
如果你也正在思考:
1.我走之後,孩子真的守得住這筆財產嗎?
2.光寫遺囑,真的夠嗎?
3.我的安排,會不會反而害孩子被告?
4.我走之後,配偶能守得住這筆財產嗎?
那你需要的,可能不只是「一份遺囑」,而是一個真正站在你立場思考的整體規畫。
本文獲「明恩法律事務所-天使律師說故事」授權轉載,原文:一份被女兒告上法院的遺囑-「遺囑信託」,如何成為父親保護女兒的最後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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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_吳挺絹

現任明恩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係台灣少數擁有理財規劃顧問資格(AFP)的律師。
亦具臺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新北市政府青年律師服務團律師、中央氣象局國賠事件處理小組委員、台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紀律道德委員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新北分會扶助律師...等身份,並為財經法學碩士(專長信託)。
學歷:
國立臺北大學法學士
國立臺北大學財經法學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