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富爸爸,窮爸爸》一書中,十分強調被動收入的重要,例如利用房地產收租金、創業成立公司所產生的股利收入等,強調只要有了被動收入就可以不用辛苦工作,並且能夠輕鬆自由的生活,成為有錢人,但在台灣實際情況真的是如此嗎?讓我們通過數據來一探究竟。
股利所得快速成長
依據財政部的統計資料先將所得分為3種,薪資所得、股利所得、其他(包含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租賃及權利金、財產交易所得、機會中獎所得、利息所得、退職所得、其他所得、稿費所得等),統計期間為民國88年至106年,這3種所得占全國總所得的百分比變化如下。
組成是藍色的部分,即為薪資所得占全國所得百分比,這是最高比例的項目,大約是70%左右,也就是說在國內大部分人的收入都是靠薪資所得。
而近年來高速成長的項目則是股利所得,自民國88年以來的6%增加至106年的12%,所占的比例逐年增加,股利所得變成是第2重要的收入來源。
不曉得你是否有發現,平均而言薪資所得占總收入的70%,似乎有點太低,大部分的人主要收入都是來自於薪資所得,接下來就讓我們仔細地探討薪資所得與股利所得在不同收入族群中的重要性。
不同收入與不同所得的重要性
首先來觀察薪資所得的情況,我們將所有的收入族群分為10個族群,每個族群數量一樣多,總所得最低的族群為第1分位,其次為第2分位,依此類推,最後總所得最高的族群為第10分位,分成這10個族群,觀察他們歷年薪資所得占總所得的比例變化。
從上圖可以發現第2分位至第9分位總收入有80%以上都是來自於薪資所得,這與我們平常的認知一致,大部分的人總收入確實都依靠薪資所得而來,至於第1分位與第10分位的族群,收入方式就顯得相對於多元化,即使薪資所得仍然是主要收入。
第1分位代表的是總所得最低收入的族群,第10分位代表是總所得最高收入的族群,這2個族群都有多元的收入方式,進一步深入研究這些年來他們多元收入方式究竟有什麼趨向。
我們來看看上圖,首先是第1分位歷年的各項所得百分比變化,灰色的部分表示薪資所得占總所得的百分比,在民國88年時約為70%,但到了106年減少為40%,而咖啡色的部分表示股利所得占總所得的百分比,在88年時約為5%,但到了106年增為20%,其他還有增加的所得項目有營利所得、租賃及權利金、執行業務所得,這些所得方式分別都有增加大約3%,從這裡我們可以知道最低收入族群透過薪資取得收入的方式逐年下降,取而代之的主要是股利所得。
那麼第10分位也就是總所得最高的族群,他們的情況是如何呢?
上圖我們可以看到2項最大的收入來源就是「薪資所得」與「股利所得」,薪資所得在88年時大約占總所得的60%,到了106年增加為67%,而股利所得從12%增加為20%,我們可以看到總所得最高的族群沒有過度依賴股利所得,仍然在薪資所得上面有所成長。
以上我們知道薪資所得、股利所得是總所得主要來源,那麼從88年到106年期間,這10個族群的成長率變化如何?
上圖我們先看藍色薪資所得成長率的部分,第1分位的最低所得族群在88年到106年期間是負成長的約-40%,隨著總所得的增加,向右愈靠近第10分位,各族群的薪資所得成長率也增加,特別是第10分位薪資所得的成長率,約95%大於合計70%,也就是大於全國的成長率。
至於橘色股利所得成長率的部分剛好與薪資所得相反,總所得愈低,股利所得的成長率愈高。請注意,橘色的成長率皆落在180%以上,特別是第1分位的最低所得族群,成長率約270%。
這就好像有個人在財務方面僅專注在提高股利所得的被動收入,而忽略了自己的薪資所得成長,就算他在這18年期間增加了270%的股利所得,但是因為投資的錢不夠多,最後的總所得也不能夠大幅增加,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像高所得族群一樣,以提高薪資所得為優先,即使增長的幅度小於於股利所得,但因為薪資所得的金額是高於股利所得金額,所以最後總所得的還是會大幅成長。
低所得專注被動收入,無法有效提高所得
綜合以上,我們可以知道低所得族群專注在提高所謂的被動收入,放棄了工作領薪水的收入來源,這樣的做法是無法有效的提高總所得,脫離貧困,達到所謂的財富自由。
總所得來源仍然以薪資所得為主,唯有透過辛苦工作提高薪資獲取所得,再搭配投資獲得股利所得,雙管齊下才是提高總所得的最佳方式。
本文獲「大數聚」授權轉載,原文:易查克/急著想要財富自由?一昧存股所帶來的被動收入只會讓你更貧窮
作者簡介_台科大數據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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