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家庭主婦偷房契,幫弟弟還700萬債務...家人的勒索,讓她的人生宛如恐怖故事

台灣師範大學國文系博士,成功大學文學碩士。曾經擔任國文老師,後隨先生工作移居上海多年。其意外踏上理財之路,並成功致富的故事,不但獲得《今周刊》封面人物報導,亦在網路瘋傳,吸引廣大網友關注,並獲三立新聞台、東森新聞台、非凡電視台專訪。

她以「十方」為筆名,發表過多本著作。主要以小說文體,傳授個人所學所感,包含《曼尼先生:青少年理財哲學小說》、《老宅的秘密》、《偷安徒生的內褲》、《我用菜市場理財法,從月光族變富媽媽》、《富媽媽存致富股,獲利100%》。

其中,《曼尼先生:青少年理財哲學小說》被教育部評選為全國優良推薦圖書;《我用菜市場理財法,從月光族變富媽媽》獲選為台灣百大暢銷電子書,《富媽媽存致富股,獲利100%》獲選為博客來百大暢銷書(2019,商業類);其餘著作已為桃園市平南國中、新北市安康高中、上海市青浦區學生列為經典必讀書目,目前專職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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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家庭主婦偷房契,幫弟弟還700萬債務...家人的勒索,讓她的人生宛如恐怖故事

42歲,家庭主婦,能在7年間,先掏空積蓄,再偷先生地契,抵押房產,最終下海賣淫,只為了幫娘家的弟弟還債?聽到這裡,你有沒有毛骨悚然?這故事恐不恐怖?你會不會懷疑,這故事是我編的?

不,不要懷疑,都是真的。這是昱勤法律事務所的真實案例。在聽完律師的描述之後,我也只能感嘆,她的人生劇本,未免太過魔幻:

主婦E,從小就是個好女孩——她肩圓腰粗,雙唇豐滿,爸爸開了藥局,媽媽是家庭主婦,唯一一個弟弟,成了一生夢魘。

E跟弟弟,從小就不對盤。弟弟愛玩,她愛讀書;弟弟愛買玩具,她愛存錢;弟弟忙著補習、請家教,E卻每天顧店、煮飯、洗碗…等等,E的家庭,貫徹著「重男輕女」的價值觀,直到弟弟高中畢業,大學輟學,開始流連「百家樂」、網上簽賭棒球、賽馬,不務正業,E的淪落之路,自此拉開序幕。

弟弟26歲那年,E的媽媽花了150萬,幫弟弟開了間洗車店,6個月後倒閉;再花300萬,幫弟弟開了間洗衣店,8個月後倒閉;然後是抓娃娃機、水果茶店、網路直銷、神奇拖把、自動榨汁機…沒有一家店,撐過2年。

28歲以前,E很認命

她專科畢業,在藥妝店賣化妝品,兼差賣保險,每個月給媽媽1萬8,000元,又自己存6,000元,8年來,一共存了230萬元,這筆錢,最終都借給了弟弟,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E說,她29歲婚前的積蓄,全成了弟弟做生意的「本錢」。爸爸守著藥房,媽媽沒有主見,她成年以來,低眉順目,忍辱持重,卻完全沒有想到,自己後續的發展,會全面淪陷:

E 36歲那年,弟弟去了深圳,跟朋友合夥,開了間中醫院。1樓抓藥、2樓看診,生意穩定,一切順風順水。E當時認為,掙扎這麼多年,弟弟長大了,生意穩定了,他好不容易,終於交了個中國女友,眼看就要熬出頭。於是E放心下來,懷了二胎,小心翼翼地在家待產,辭了工作。

1年後,弟弟的中醫院,傳出股東不合,合夥人出售股權,面臨易手。弟弟年輕氣盛,回台灣找爸媽借錢,將老家的藥房抵押,借了500萬,買下股東的股份,打算一飛沖天,大展身手,卻萬萬沒有想到,局勢急轉直下,急速崩潰。

2013年10月,弟弟的藥房被人通報,賣了走私藥,同時逃漏稅。藥房被查封,卻得支付租金、薪水、增貸的利息、還要請律師、還貨款,付各式各樣的「諮詢費」…幾個月內,弟弟的資金缺口,暴增為700萬元。

乍聽消息,E感到自己被緊緊捏住,捏得直冒汗水。她已經37歲,有一兒一女,先生月薪7萬5,000元,光應付家庭開銷,都無法存錢。她沒有能力管,但又不得不管——老家的藥房,已經抵押給了銀行,假如弟弟的生意無法恢復,爸媽70幾歲了,怎麼還500萬的貸款,和利滾利的利息?她又如何忍心,能袖手旁觀,讓爸媽幾十年的努力,灰飛煙滅?於是E告訴律師,她不得不放手一搏,力挽狂瀾;於是瞞著丈夫,將家裡的房契,偷偷拿去貸款,借出700萬元,準備「以拖待變」,以債養債。

講到這裡,E瞪著眼,彷彿被人打了一巴掌似的,漲紅了臉。她告訴我們,接下來的7年內,弟弟的官司,持續不停,生意停擺。她瞞著丈夫,欠下的700萬利息,卻不能不給,不能不還…為了不讓謊言拆穿,為了不讓丈夫知道,為了還每個月的貸款,於是她一咬牙,決定「賣淫」。

「賣淫」後的E,人生徹底淪陷

幾年後,她東窗事發,被先生控告詐欺、偽造文書、偷竊,訴請離婚。最終失去孩子的撫養權,淨身出戶。主婦E,失守了與家人的「財務界線」。只留下數不盡的驚嘆聲,和嗑瓜眾人的果皮碎屑。

在金錢的世界裡,微小的「惡」,會生出無數的「惡」,這是「級數式的增長」,也是「複利式的累積」,一切出自「選擇」。

29歲那年,E的儲蓄,被弟弟掠奪殆盡,但她沒有反抗,但她沒有戰鬥。她忽視自己的欲望、忽略自己的夢想;她不重視自己,也不愛惜自己,最終掩耳盜鈴,粉飾太平…這樣的人生,讓人唏噓。

我們必須了解,花自己的錢,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應感到愧疚。E年輕的時候,就被父母教育著,失去對自己金錢的主控權——她把錢都借給弟弟,而爸媽也鼓勵她,讓她為弟弟的人生負責——這是一種勒索。

我很感慨,29歲的E,如果能在付出230萬積蓄之後,就開始練習,對弟弟說「不」;對家人說「不」;她後來的人生,會不會懸崖勒馬,柳暗花明?

這個答案,讓我們一起思索。

(本文真人真事,但為保護當事人,文中姓名、事務所名稱,皆有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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