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特色滿足不同族群各種需求

台灣人壽金采88變額萬能壽險

 台灣人壽金采88變額萬能壽險

英國脫歐、川普當選、北韓飛彈風暴、中美貿易戰。近年來,當外在環境一有小變動,投資市場就大震盪,投資人愈來愈難判斷這些「黑天鵝」事件的發生對投資組合的影響程度,更不知該如何調整因應。

面對愈來愈難掌握、瞬息萬變的投資市場,民眾需要更多的協助。因此近年來不少投資型保單連結全權委託帳戶,讓專業投資團隊協助保戶,進行投資策略、調整投資組合配置,讓保戶無懼市場波動,還能掌握市場契機,避風險增資產,放下心中對投資的不安情緒。

此外,投資型保單也提供多元功能,例如投資型保單中的變額萬能壽險,因同時具有保障與投資功能,加上購買壽險保障的成本較傳統的終身壽險低,因此成為許多想有保障又想兼顧投資者的首選。 台灣人壽推出的「金采88變額萬能壽險」憑藉其投資標的多元及商品面提供之加值給付金機制,獲得評審青睞,在變額萬能壽險中脫穎而出,入選優選保單。

「台灣人壽金采88變額萬能壽險」主要提供4大特色,協助保戶實現人生夢想。

特色1投資+壽險平台,享有多重功能
「台灣人壽金采88變額萬能壽險」為投資型保單,同時具有投資與壽險雙重功能。對保戶來說,可設定自己需要的壽險保額,繳的保費扣除上述保險成本及相關費用後,再投入投資標的中累積資產。 對處於不同人生階段、需求各異的保戶來說,保單的壽險保額可隨個人對家庭的責任輕重做調整,連結的投資標的亦可依個人對報酬與風險的承受度來配置,讓保戶進可攻、退可守,享受多重功能。

特色2多元資產配置,適時主動調整
「台灣人壽金采88變額萬能壽險」提供多元投資連結標的,包含全權委託帳戶、共同基金與ETF,讓保戶可隨個人需求來配置。若是沒時間研究市場或投資經驗較少者,可選擇全權委託帳戶,由專家幫你適時主動調整;至於共同基金與ETF,則適合對投資較有研究,或是偏好特定投資類型標的的族群。

「台灣人壽金采88變額萬能壽險」架構多元的投資平台,讓保戶從中尋找到適合自己的資產配置組合,且可隨人生不同階段主動調整。

特色3資產撥回機制,資金靈活運用
「台灣人壽金采88變額萬能壽險」選擇連結全權委託帳戶,每月可領到資產撥回,年輕人可作為穩定的現金流,增進生活水準;年長者則可將這筆錢視為退休生活費的來源之一,讓退休生活更有品質。 此外,「台灣人壽金采88變額萬能壽險」也提供保戶長期持有的回饋機制,保戶在第1個保單週年日,可拿到一筆保單價值加值金,給付比率為0.4%,之後第2、3個保單週年日,則領到給付比率0.1%的保單價值加值金,若長期持有,在自第5個保單週年日(含)起,每5年都會再給付一次加值金,給付比率則為0.5%。

特色4彈性多元,隨個人需求隨時調整
除了連結全委投資帳戶,「台灣人壽金采88變額萬能壽險」的設計相當彈性多元。以在繳費方式上,可以單筆躉繳保費,也可彈性繳費;在費用上,第1保單年度一律免收保單管理費,這對保戶來說,可是省下不少成本,此外,每一保單年度亦提供6次免費投資標的轉換費用,4次免部分提領費用;投保年齡廣,0~80歲皆可投保,彈性多元的功能,讓保戶依個人需求隨時調整選擇。

商品名稱:台灣人壽金采88變額萬能壽險(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商品文號
中華民國102年 5月 3日 102中信壽商發二字第021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0日 金管保壽字第10402548850號函核准
中華民國105年 6月23日 台壽字第1052330019號函備查修正
主要給付項目
1.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與保單帳戶價值之返還
2. 完全失能保險金
3. 祝壽保險金
4. 保單價值加值金

本商品之投資標的詳見「台灣人壽全權委託帳戶資產撥回投資標的(五)批註條款」、「台灣人壽投資型保險投資標的(六)批註條款」
台灣人壽全權委託帳戶資產撥回投資標的(五)批註條款
中華民國104年 3月 6日  104中信壽商發二字第009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0日 金管保壽字第10402548850號函核准
中華民國107年 7月 3日  台壽字第1072330017號函備查修正
台灣人壽投資型保險投資標的(六)批註條款
中華民國105年 6月23日 台壽字第1052330016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107年 8月31日 台壽字第1072330061號函備查修正

台灣人壽保險契約用詞異動批註條款 中華民國107年6月15日台壽字第 1072320066 號函備查
1. 稅法相關規定之改變可能會影響本商品之投資報酬及給付金額。
2. 本商品為保險商品,非存款項目,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本商品僅保險保障部分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之「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專戶」保障,本商品之專設帳簿記載投資資產之價值金額不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
3. 本商品所連結之一切投資標的(或投資標的所連結之投資子標的),其發行或管理機構以往之投資績效不保證未來之投資收益,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台灣人壽不負投資盈虧之責,要保人投保前應詳閱商品說明書;投資標的之詳細內容介紹,請詳閱投資標的公開說明書或台灣人壽網站。
4. 本商品所連結之一切投資標的無保證投資收益,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本金。要保人應承擔一切投資風險及相關費用。要保人於選定該項投資標的前,應確定已充分暸解其風險與特性。
5.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如要詳細了解本商品之各項費用或其他相關資訊,請洽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保險業務員、台灣人壽客戶服務中心(客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手機另撥(02)8170-5156)或網站(www.taiwanlife.com),以保障您的權益。

6. 【風險揭露】
信用風險:保單帳戶價值獨立於台灣人壽之一般帳戶外,因此要保人或受益人需自行承擔發行公司履行交付投資本金與收益義務之信用風險。市場價格風險:投資標的之市場價格,將受金融市場發展趨勢、全球景氣、各國經濟與政治狀況等影響,發行或管理機構以往之投資報酬率不保證未來之投資收益,台灣人壽亦不保證投資標的之投資報酬率且不負投資盈虧之責。匯兌風險:投資期間內之投資標的均以個別投資標的之計價幣別計價,要保人或受益人須自行承擔任何辦理投資標的轉換、贖回、投資標的收益分配及保險金給付等所產生之匯兌風險。法律風險:投資標的係發行機構依其適用法律所發行,其一切履行責任係由發行機構承擔,但要保人或受益人必須承擔因適用稅法法令之變更所致稅賦調整或因適用其他法令之變更所致權益發生得喪變更的風險。舉例說明:投資標的可能因所適用法令之變更而致無法繼續投資、不能行使轉換或贖回之權利、或不得獲得期滿給付等情事。中途贖回風險:要保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申請部分提領或解約時,因此贖回而退回之保單帳戶價值,可能有低於原始投資本金之風險。政治風險:本保險契約約定之貨幣單位的匯率可能受其所屬國家之政治因素(大選、戰爭等)而受影響。經濟變動風險:本保險契約約定之貨幣單位的匯率可能受其所屬國家之經濟因素(經濟政策法規的調整、通貨膨脹、市場利率調整等)而受影響。
7. 自連結投資標的交易對手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應於簽約前提供予要保人參考。
8.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一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相關實務案例請參考台灣人壽網站實質課稅原則專區。
9. 若投資標的為配息型基金,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若投資標的為全權委託帳戶,台灣人壽委託全權委託投資事業代為運用與管理之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可能由該帳戶之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該帳戶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10. 本商品經台灣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台灣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11.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12.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13. 本商品係由台灣人壽發行,透過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為行銷通路招攬並代理其保險商品,惟台灣人壽保留核保與否之一切權利。
14. 本簡介內容僅供參考,詳細內容及變更以投保當時保單條款內容及台灣人壽之核保、保全作業等規定為準。 ※不保事項或除外責任,請要保人詳閱保單條款。
※台灣人壽委託全權委託投資事業代為運用與管理之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可能由該帳戶之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該帳戶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部份全權委託帳戶資產撥回前未先扣除行政管理相關費用,詳情請參閱商品說明書。
MK-1808-2008-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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