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用兒歌「三輪車,跑得快」的方式唱出)
Migo常常看到有的業務或同業,打著用不到可以退還保費,銷售大量的還本型商品...心裡總是不可思議的想,「保戶不懂就算了,保險員卻還以能拿回保費來銷售?」今天Migo就來帶各位拆解,您為何非得要還本?以下會有較複雜的計算內容,可以考慮跳過。
首先,Migo挑出了兩個商品,也是目前時下最流行的終身型殘扶險,那在選擇上,則是以同樣一個商品,給付內容也完全一樣,只差別在有無身故退還保費的1.06倍。
因為還本型的保費會比不還本型的貴,所以將保費差額拿去做另外的投資,而不還本型的,因為少了一個身故退還保費的保障,因此需加買一年定期壽險,還本的身故保險金減去已存下的差額,就是我們要買的定期壽險保障。
而且這邊要強調一件事,這裡所用的定期壽險是用市售的一年定期壽險,如果是純保險費的話,還可以省下20~30%以上的成本。那我們分成15歲,30歲,50歲,年化報酬率則以3%來做計算。
15歲
30歲
50歲
結果發現,我們另外累積起來的保費,在最後都超過了還本型的身故保險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