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複習一次巴菲特的選股哲學:有「訂價能力」的公司,交給白癡都能經營得很好

一位站在經營者的角度,看待所投資之公司的『業主型』投資人。

Bondi:你和你的研究團隊作了何種實地查核(due diligence)?當你1999年第一次買進Dun and Bradstreet(DNB,Moody’s分拆出來前的母公司),及2000年第二次買進。

巴菲特:沒有你所謂的研究團隊。所有的投資分析和投資決策都是我一個人幹的,只是一些基本的分析,我沒接觸任何DNB或Moody’s的人。

DNB的生意模式很好,Moody’s的更棒。基本上,要不要投資一家公司,最重要的是看他有沒有「訂價能力」(Pricing Power),如果一家公司可以調高售價,但客戶一個也不會跑到競爭對手那裏,這就是個絕佳的生意模式,如果一家公司連調高售價一毛錢,都必須祈禱客戶別跑掉,這種生意就糟透了。兩種公司我都有,非常清楚其中的差異。

Bondi:你和你的老師葛拉漢都曾提到公司管理階層的重要性,Moondy’s的管理階層有什麼吸引你的地方?

巴菲特:是的。但我對Moody’s的管理階層毫無所悉,我說過很多次,一個再厲害的主管,經營一個生意模式很爛的公司,最後還是爛公司會獲勝。如果你有一家獨佔市場的報紙或電視台,就算你的白癡外甥也可以經營得很好。一家公司的生意模式如果很好,誰來經營都沒差。絕佳的公司並不需要很好的管理階層。公司有「訂價能力」,你根本連辦公室都不用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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