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額只有1千萬的「新公司」,承做價值50億的都更?這才是台灣都更的大問題

海禾通商法律事務所高級顧問。曾在工地扛水泥,以第一名考進台大法研所民商法組,畢業後接手的第一個案子,就是2009 年因槍擊而轟動一時的正義國宅都更案。他一邊當律師一邊在補習班教書,靠著身兼數職累積第一桶金,年僅36 歲就在台北市擁有7 間房、台北市跟台中市7 家店面,身價上億元,並因此成為《商業周刊》1383期封面人物

就以筆者最近擔任顧問的某一個內湖大型社區,都更重建的價值超過50億,但是目前最積極參與都更的公司,不但是剛成立的公司,甚至資本額還不到1千萬!

怎麼會這樣?恐怕與目前都更推動相當困難、歷程也要多花上好幾年有關。在推動都更整合過程中,難免有不同意戶;面對這些不同意戶,一來政府幾乎沒有提供什麼協助,二來在文林苑事件後,面對不同意戶時,建商很容易就被打成以大欺小、多數暴力甚至冠上無良建商的稱號,這對於一些有規模又有口碑聲譽的大公司而言,是一門吃力又不討好的生意。

這個問題,在未來推行防災型都更時,政府必須嚴肅面對。就以這次維冠大樓倒塌事件來說好了,台南市政府火速發動假扣押,深怕災民求償無門,這還不是因為維冠建設三兩年就倒閉、換名字所造成的?如果今天大樓是國泰建設、富邦建設蓋的,還怕找不到對象負責嗎?

想住安全的新房子?站在「多方」的立場更能成真

推動都更的建設公司,其獲利來源乃在於充分利用土地的多餘容積以及額外的容積獎勵、再行購買的容積移入等額外取得的可建坪數,並且將此多取得之建坪對外銷售後實現獲利。所以房價越高的地方、剩餘容積越多的都更基地,其可能獲利的空間與想像越大,私人企業投入都更的意願也就越高。

這就是為什麼大台北都會區的都更案件最多的原因,尤其如果是容積沒用完的公寓型都更,那更是建設公司有興趣投入的類型。但是需要都更重建增加耐震度的老舊房舍全台灣比比皆是,不論房價高低的區域,都有需要都更的社區。所以,如果真的要在全台灣推動都更(或本於防災需求推動都更),所需的能量、經費、人力是相當驚人的,十倍政府人力恐怕也做不完,引進私人企業共同達成必定是不可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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