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時你家會倒!不管政府怎麼恐嚇,「防災型都更」還是可能做不成的原因

紅色子房,CCIM國際認證不動產投資師,現任紅色子房投資團隊執行董事、國立大學兼任講師與商周專欄作家。長期擔任地產投資法人招商引資顧問,創設私募平台鼓勵優質地產經營團隊發展,並開設子房學院支持有溫度的「美好生活投資學」,結合大數據分析的「幸福角落置產術」。筆名「紅色」代表創新積極,「子房」則以西漢著名軍師張良自許,成為讀者買房自住投資「吾之子房也」。

那什麼是「防災型都更」呢?說穿了,就是政府談的都市更新,是以「防災威脅」為主要訴求。也就是用「你不都市更新,地震來倒光光」作為說服屋主們參與都市更新的手段。所以趁現在地震災害發生,民氣可用之際,政府若改用民國88年921地震後新版的耐震嚴格標準,去擴大檢視過去耐震標準低的老舊建物,肯定有許多不合格。這時再拿出魄力強制屋主參與都更,也許就可以擴大都市更新的範圍、加速都更進行。

說穿了,為達都更目的,「利益分配」談判法是給屋主的蘿蔔,「防災威脅」談判法就是給屋主的棒子。而以政府主導的公辦都市更新,就可以蘿蔔跟棒子交叉使用。

但從屋主的角度想想,如果今天建商與政府同時來敲你家門,建商說邀請你參與他主導的都更,允諾你現在的50坪舊屋,未來可以換回50坪新屋;另一位政府官員邀請你參與公辦都更,提出你現在的50坪舊屋,未來只能換回40坪新屋,但是這是為了防災。

請問你會把都市更新同意書簽給誰呢?

如果一定要簽,一般人還是會選擇前者的條件吧!

所以「防災」只是個切入都市更新的理由,但要私有屋主同意參與,關鍵仍在於「分回坪數條件」。不管是「公辦」還是「民辦」,用什麼理由切入整合,即使由政府公務員取代開發公司,天天去陪屋主們喝茶聊天談都更,倘若條件沒有民辦好,屋主們也不見得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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