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時你家會倒!不管政府怎麼恐嚇,「防災型都更」還是可能做不成的原因

紅色子房,CCIM國際認證不動產投資師,現任紅色子房投資團隊執行董事、國立大學兼任講師與商周專欄作家。長期擔任地產投資法人招商引資顧問,創設私募平台鼓勵優質地產經營團隊發展,並開設子房學院支持有溫度的「美好生活投資學」,結合大數據分析的「幸福角落置產術」。筆名「紅色」代表創新積極,「子房」則以西漢著名軍師張良自許,成為讀者買房自住投資「吾之子房也」。
工地都更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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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提問:

子房老師,經過這次台南震災,我覺得推動「防災型都更」刻不容緩。但我還是不太懂,這跟一般都市更新有什麼不同?是不是政府公辦都市更新的一種呢?

子房觀點:

首先,我要說「防災型都更」其實是前內政部長李鴻源自創的名詞,在主要法源「都市更新條例」與相關直轄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裡面,都沒有所謂「防災型都更」的相關定義。教授嘛,總是要提出一些專有名詞才更顯示專業,在我看來,就像是學界把冰箱稱為「數位物品冷卻儲存系統」,把電視機稱為「互動多媒體接收傳輸系統」一樣的道理。

而且都更本來就要兼顧防災,除此以外也要考量景觀、交通、環保、經濟等面向,一般都更審查會議也會邀請各領域的專家委員參與,總不能說搞防災的專家最大吧?

但由於都市更新是一種長期整合談判的過程,說服原屋主參與都更,就需要好的理由與訴求。

舉例來說,一般建商談都更整合,是用「利益分配」為主要訴求。也就是用「你來都市更新,利益傳延後代」作為說服屋主們參與都市更新的手段。於是,房地產景氣大好的時候,許多建商來敲屋主的門,競相提出誘人的利益分配條件,少數撐最久的屋主,就成為獅子大開口的釘子戶。

那什麼是「防災型都更」呢?說穿了,就是政府談的都市更新,是以「防災威脅」為主要訴求。也就是用「你不都市更新,地震來倒光光」作為說服屋主們參與都市更新的手段。所以趁現在地震災害發生,民氣可用之際,政府若改用民國88年921地震後新版的耐震嚴格標準,去擴大檢視過去耐震標準低的老舊建物,肯定有許多不合格。這時再拿出魄力強制屋主參與都更,也許就可以擴大都市更新的範圍、加速都更進行。

說穿了,為達都更目的,「利益分配」談判法是給屋主的蘿蔔,「防災威脅」談判法就是給屋主的棒子。而以政府主導的公辦都市更新,就可以蘿蔔跟棒子交叉使用。

但從屋主的角度想想,如果今天建商與政府同時來敲你家門,建商說邀請你參與他主導的都更,允諾你現在的50坪舊屋,未來可以換回50坪新屋;另一位政府官員邀請你參與公辦都更,提出你現在的50坪舊屋,未來只能換回40坪新屋,但是這是為了防災。

請問你會把都市更新同意書簽給誰呢?

如果一定要簽,一般人還是會選擇前者的條件吧!

所以「防災」只是個切入都市更新的理由,但要私有屋主同意參與,關鍵仍在於「分回坪數條件」。不管是「公辦」還是「民辦」,用什麼理由切入整合,即使由政府公務員取代開發公司,天天去陪屋主們喝茶聊天談都更,倘若條件沒有民辦好,屋主們也不見得埋單。

但政府也可以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七條第二項: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主管機關視實際情況迅行劃定更新地區,相關都市更新計畫之擬定、變更必要時並得逕為辦理。只是,目前還沒有人做過。

其實「山坡地開發議題」也跟「都市更新議題」有類似現象,颱風來土石流成災,就罵山坡地開發濫墾,等年假天氣好又揪大家上山玩把山路塞成一片。就像現在地震來房屋倒就罵政府都市更新不力,等風頭過後又說我家是龍脈有歷史有記憶不能拆。

期待這次地震後重新熱起來的都更議題,可以讓大家正視都市更新的重要。至於是不是所謂的「防災型都更」?哎,只要能說服釘子戶們願意簽同意書,管它叫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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