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努力工作就是為了要買房」,為什麼這麼想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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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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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陣子有篇文章在網路上頻頻看到有人分享。文中談到有錢人的資本淨值壓倒性集中在非房屋資產,窮人的資產都在不動產,幾乎沒有金融資產,如果買屋時又操作極大的財務槓桿,讓自己暴露在最高的房地產風險中,最貧窮屋主的資本淨值,幾乎全靠房屋淨值支撐。這讓我想到,有時會在客戶的資產負債表中看到他們的資產,最大的一筆是自用資產,以外其他的動產、投資性資產都非常少,一間房子就是他們所有的資產。從財務規劃觀點來看,有些問題值得去思考:

1.買房不該是你唯一的財務目標

到底該不該買房是見仁見智,但這篇文章提到的重點是:你不該把財務資源全部用來購屋,尤其是購屋超出你的負擔的時候。

據內政部統計,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16.1倍,也就是要16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房,但美國甚至東京,房價所得比僅5倍,台北市房價所得比是全球最高的(房價所得比=中位數房屋總價/家戶年可支配所的中位數,代表需花多少年的支配所得才買到一戶中位數房價)。

內政部營建署發布104年度第2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台北市貸款負擔率為67.34,遠高於全國平均的36.36,貸款負擔率≧50%表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貸款負擔率代表中位數房價之每期應償還本利和佔家戶每月可支配所得的比率狀況,比率愈大則房價負擔能力愈低,貸款負擔率<30%表示可合理負擔,貸款負擔率≧50%表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

從這二項指標來看,在北部都會區買房是件沉重的負擔。北市一間35坪房子約需2,000萬,如果你有600萬頭期款、貸款1,400萬,以房貸利率2.1%來算,20年期貸款每個月就要繳71,488元。合理的房貸支出應佔你的月收入30%以內,換句話說你的家庭月收入要21萬以上,才能負擔得起在北市35坪的中古屋。

即使你的房貸支出在月收入30%以內,加上生活開銷可能佔月收入50%,如此一來,你已經不太有能力做儲蓄或投資。房貸一繳20年,其他的退休規劃、子女教育基金、老年安養看護費用等,就不用做準備了嗎?

民國104年第2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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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謹慎買房,不動產不再是穩賺不賠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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