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每年會針對銀行、保險、證券業消費者的申訴案件,做一份申訴案件及申訴率統計表。雖然我們不能很武斷地單憑這份資料,就知道被申訴的公司到底是為何被申訴,但從申訴比率高低的比較,你還是可以看到一家公司在產品設計、業務員素質及其服務品質上看到一些端倪。
在現今的環境,保險商品不管是商品內容、契約條款、理賠等,與其他金融商品相比真是相當複雜。尤其現在銀行、證券、保險業都在經營財富管理的業務,由於受到利率低迷的影響,銀行本業利潤下降;因此銀行現在都成立保代公司兼做保單的銷售。銀行理專主力多以銷售儲蓄色彩濃厚的養老險、增額壽險為主,在理專銷售過程中,這類商品常被拿來和定存做比較。而這時理專如果解釋不夠清楚,甚至會讓保戶誤以為是定存,等到急需用錢辦理提前解約時,才發現無法像定存一樣百分之百拿回所繳的本金,因而衍生銷售糾紛。而在其他通路類似的糾紛也一再發生。
面對金融從業人員不當的銷售,消費者到底該如何自保,避免這樣的糾紛?以下提供你一些可以做購買與否參考的依據:
案例一
從業人員:這儲蓄險利率2.5%比定存利率高很多喔!
你可以這樣回問:你說的利率2.5%是寫在哪裡?你們的廣告文宣上面有寫嗎?
從業人員的回答可能是:保單預定利率2.5%就相當於定存利率。
實情是:
宣告利率、預定利率都是保單上常見的專有名詞,但這兩個利率都不是保單所可以產生的實質投報率。
所謂的預定利率,是保險公司將保戶所繳的部分保費拿去做投資,預期未來會得到報酬率,而保險公司預先將未來的投資報酬率回饋給保戶,在計算保費時就直接扣抵保費,因此預定利率越高,保戶所要繳交的保費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