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交屋,屋主就想先動支我付的頭期款,這種人情,該幫嗎?

說起買房子,你的第一個念頭是什麼?與其被恐懼和貪婪淹沒,不如學會看屋和議價技巧,理性評估。人氣講師邱愛莉分享看屋、議價技巧與理財心法,幫你一步步完成自己的買屋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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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透過仲介成交,或直接跟屋主交易,為了確保交易安全,「履保」是我一再強調要使用的服務。如果賣方反悔不賣,除了原來已支付的頭期款價金會從履保專戶中返還給買方外,依照合約的違約條款,賣方還需賠給買方同等的金額。不過,如果買方同意賣方先行動支部分價金,那這筆金額就不在保障範圍內喔!履保公司只負責將履保帳戶內剩下的金額扣除履保服務費(總價的萬分之六,由買賣雙方各半)返還給買方,動支的金額和違約需賠償的金額則由屋主負責償還。如果屋主耍賴,就必須走仲裁、訴訟程序。姑且不論賠償的價金,如果連原來已經付的頭期款都無法完整拿回,可就頭大了。

所以小美應該怎麼做才好?要不要幫屋主這個忙呢?

首先,可以請仲介詢問屋主,有沒有差這一個月?如果屋主真的有急迫性資金需求,最終還是要小美自己決定是不是要承擔這個風險。如果房子的產權單純,也無複雜的抵押貸款現象(如:二胎、三胎,或除了銀行房貸外,還有民間借款設定等),屋主違約無法過戶的風險可能小一點。如果有前述的現象,建議還是保守一點好。風險的確是存在的,要不要幫這個忙,人情與風險之間,還是要衡量一下。

本文獲「House 123」授權轉載,原文:簽約用履保,賣方要動支,應該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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