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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曾有1位大學高材生,在校內打籃球時因不明原因昏迷,急救無效成為植物人。初步統計,入住護理之家的基本照護費用,1個月約要37,000元,但加上必須使用的醫療耗材,等於1年約需50多萬元的照顧費用。該名大學生的父母申請國賠不成,再向學校爭取了十多年,才獲得學校每年支付40萬元的承諾。
任何年齡層都可能面臨各種突發的意外,尤其年輕族群在外打拚,風險相較更高,萬一年輕失能,需要照護時間也會比中老年人更長。因此,就更加凸顯出失能保障的重要性。
腦中風、交通意外都適用
簡單來說,殘扶險就是當被保險人不幸發生符合「殘廢等級表」所列的一定級數時,保險公司就會開始給付理賠金。單從理賠定義上來看,它的保障範圍是「各種殘廢」,似乎與一般人印象中的「長期照顧」沒有太大關聯。但事實上,由於這種保單會定期(例如每年或每3個月)給付一筆「殘廢扶助金」,方便當事人做為需要長期照顧時,各項定期費用支出的財源補貼,也因此被歸類為「類長照」險。
而導致殘廢的原因,有可能是因為疾病(例如腦中風),或是意外(例如交通事故)造成,所以殘扶險的適用範圍,就不一定只是罹患某些容易臥床疾病的老年人專利,可說是所有年齡層都可能會用到的一種保單。
根據金管會5月19日的函文,做為殘扶險給付標準的「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也有了最新修正版:除了從原本的「11級75項」,擴增到「11級79項」外,原本定義模糊的地方,也提供更明確定義。也就是說,新定義將會對於殘扶險被保險人,用來當作「長期照顧」概念保單時,一個很大的影響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