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院投票通過!川普成為美國史上第三位遭彈劾的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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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主黨掌控的眾議院,週三(12月18日)正式為彈劾案舉行歷史性投票,川普(Donald Trump、見圖)成為美國史上第三位遭到彈劾的總統。接下來,由共和黨掌控的參議院,將考慮是否定罪川普、將他罷免下台。

CNBC、華爾街日報等外電報導,眾議院週三在經過長達八小時的激烈辯論後,最終在民主黨強勢推動下,以230票贊同、197票反對、1票無意見(voting present)通過第一條彈劾條款「濫用職權」(abuse of power)。第二條彈劾條款「妨礙國會」(obstruction of Congress),也以229票贊同、198票反對、1票無意見通過。

有兩位名主黨議員決定不依政黨立場投票,他們反對彈劾川普。其中一位是明尼蘇達州民主黨眾議員Colin Peterson,川普在2016年總統大選曾橫掃此州選票,Peterson過去幾個月面臨強大壓力。另一名則是紐澤西州民主黨眾議員Jeff Van Drew,他計畫要轉換政黨、加入共和黨的核心小組。

起訴川普的罪名中,濫用職權指的是川普運用總統權力凍結烏克蘭軍援,施壓烏國總統調查美國前副總統拜登(Joe Biden)的行徑。此一彈劾條款指控,川普對烏克蘭的行動,等同利用職權邀請外國政府干預2020年總統大選,倘若川普繼續在位,將危及國安及憲法,他的行為態度也違背自我約束及法治精神。

第二條指控川普妨礙國會的彈劾條款,是指川普要求白宮高階職員不可配合作證的行為。條款指控,川普以總統的權力,干預眾議院情報委員會(House Intelligence Committee)發出的傳票,自行代理眾議院司法部門依據憲法而獨有的權限。

今(2019)年秋季白宮直接下令,要求高級職員不可作證。不過,依舊有超過一打的現任及前任國安官員、外交官及公務人員決定忽略總統指示,選擇宣誓作證。

川普週二(12月17日)才剛寫了一封信給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憤怒地指控彈劾案是「一場非法、由單一政黨發起的政變」。他在這封長達6頁的冗長信件中指出,「干擾美國大選、破壞美國民主、妨礙司法的人是你才對。你讓我國受苦受難,只為滿足你在個人、政治及黨派上的私慾。」

彈劾如何進行?

路透社、紐約時報報導,根據規定,彈劾須由眾議院發起,在435名眾議員當中,需有過半同意「彈劾條款」,進而彈劾總統(等同於起訴)。在尼克森(Richard Nixon)、柯林頓(Bill Clinton)的彈劾案,都是先由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予以詳細斟酌。

倘若眾議院通過彈劾條款,參議院將對總統進行審訊,屆時眾議員將擔任檢察官、參議員為陪審團,由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審問。參議院100名議員中,須有2/3議員同意,才能判定總統有罪、迫使總統下台。這在美國史上從未發生過。

目前眾議院當中,民主黨佔有235個席次、共和黨僅有199個席次,一名眾議員是無黨派。也就是說,即使沒有共和黨議員倒戈,眾議院仍可彈劾川普。

相較之下,共和黨佔參議院53個席次、民主黨有45個席次,兩名無黨派參議員通常會支持民主黨。想定罪總統、迫使總統下台,民主黨需在參議院取得67張贊同票。也就是說,至少20名共和黨參議員,及所有民主黨、無黨派參議員,都得投下贊同票才能讓川普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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