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羅霈穎日前被發現在家中死亡,近日死因鑑定報告出爐,發現羅霈穎是服用過多藥物不慎致死。
根據抽血檢驗結果發現,羅霈穎體內有多種藥物成分,法醫研判是服用過多藥物意外致死,並非故意輕生,家屬也接受檢驗結果,遺體不解剖、已發還家屬處理後事。
藥物過量致死能否取得保險理賠?一般來說,在壽險部分,若投保的人沒有毒品成癮的前科,並非屬於「未誠實告知」的情形,加上壽險理賠前提是「因為疾病或意外」,因此人壽保險可以領取到理賠金。
另一方面,在意外險的部分,必須要符合外來性、突發性、非疾病引發等3大條件,生病、自殺、職業病、飲酒、服藥過量等都不予理賠。但如果死者無自殺意圖、也無法預見服用或注射藥物有死亡風險,若因此死亡,也曾有獲得保險理賠的案例。但實務上究竟是否可以理賠,還是要依照個案情況以及各家保險公司的條款認定。
另外,如果服用的藥物是屬於「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不論是因為藥物過量而就醫治療,或是為了戒毒而產生的醫療行為,甚至是死亡,被保險人都不會得到相關的理賠。
本文獲「好險網」授權轉載,原文:羅霈穎服用過多藥物致死 相同情況保險賠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