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撰寫過兩篇關於「以房養老」的探討,模擬了一個案例,假設市值約2千萬元房產,可以借貸到7成約1,440萬元,30年期間的利息總額645萬元(利率3%計),看到利息代價這麼高,於是有網友留言「還是賣屋養老好了」。
年輕時跟銀行貸款購屋,雖然一開始談定貸款期限是20年期,為了少繳利息給銀行,購屋人多會努力縮衣節食,早點清償本金,因此過去銀行界非正式的統計,很多購屋人會在7~10年間就還清貸款,提早清償本金,其實也是省息的最佳策略。
但是以房養老,屬於反向貸款,貸款人巴不得期限越長越好,才能領到天年,除非有繼承權的子女,有餘力中途提供孝養金,否則父母不會想要提前還款。無法提前償還本金,當然也就無法節省利息,如果單純就利息總負擔的考量,難怪會有網友認為「還是賣屋養老好了」。
假設只有一間房,到底是「以房養老」好?還是「賣房養老」好?這是一個理財的抉擇,除了利息負擔的考量外,以下五個考量一併提供參考。
考量1:比較變現金額
如果純粹考量「以房養老」與「賣房養老」可以變現的金額,當然後者要比前者高。因為前者可貸額度約在市值的5~7成,後者即使扣除交易成本、搬遷成本,實際到手的售屋款一定會高於5~7成。
只是「賣房養老」的代價是交屋走人,無法在自宅養老。而「以房養老」的產權還在手上,可以自宅養老,也可以把房子出租、另遷他處。不過要提醒的是,想要「以房養老」,房子可不能太老。
雖然目前「以房養老」貸款最長可到30年,並非所有申辦案件都可到30年,有的銀行會規定,譬如坐落於都市區的年限是「屋齡+貸款年限≦70」,坐落於非都市區的年限是「屋齡+貸款年限≦60」。
假設老張在40歲時於都市區買了一間中古屋,當時屋齡25年。老張60歲時想要申請「以房養老」,此時屋齡已經變成45年,老張可以獲得的貸款期限最多是25年,也就是房貸给付金只能領到85歲。
*假設40歲時購買中古屋,當時屋齡是25年
考量2:比較成本
「賣房養老」會產生交易成本,包括增值稅、仲介費、代書費、搬家費用,交易成本最重的就是「增值稅」,目前「一般用地」稅率最高是40%,最低是「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是10%(按土地公告現值、或實際交易價格計算),如果能按一生一次的自用稅率計稅,稅負可以省很大。(編按:本文撰於2016年12月)
「以房養老」的成本有利息費用與持有成本,試算利息費用,可以發現利率越高,利息負擔總額當然也就越高,佔借貸本金的比例也就越高。
說明:假設借款本金為1440萬元,借貸期限360期,當利息超過該期本金1/3時,超過利息開始掛帳,也就是先不扣息。
「以房養老」不管是否要住在裡面,都必須繼續養房,也就是會產生持有成本,包括地價稅、房屋稅、管理費、產險保費(如火險、地震險)、修繕費。而這些費用除了房屋稅,可能會因為屋齡折舊而趨減外,其餘幾乎都是上漲趨勢。
就以地價稅而言,根據內政部統計,105年全國公告地價平均調升30.54%,很多屋主都哇哇叫,其實拉長來看,地價稅長線都是上漲趨勢。譬如台北市內湖區西湖段,近10年的自用住宅用地地價漲幅已約達75%。
修繕費也是隨著屋齡老舊而明顯提升,特別是老屋漏水,修漏費用都是數萬元計。因此未來想要「以房養老」的話,現在就請紀錄每年的持有成本,才能知道領到「以房養老」的貸款時,除了養老之外,還要預留多少養房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