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一胎,最高領3萬!一次整理,勞保、國保和各縣市補助的「生育津貼」

從愛與關懷的角度出發,重新審視保險,回歸到保障的本質,透過輕鬆的圖文來說明保險,使保險變得好Easy,讓大家能夠做保險的主人。

「保險e聊站」討論區:
http://forum.i835.com.tw

「保險好Easy」臉書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i835.com.tw

圖片來源:保險e聊站
圖片放大

針對小孩出生,政府為了鼓勵生育,社會保險及政府機關都有提供生育津貼,而這些生育津貼,你都清楚了嗎?

勞工保險

請領對象:參加勞保之女性,滿280日後分娩,或是滿181日後早產(註1)(含死產)。

給付金額:分娩或早產死產比照醫學會早產規定)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付60日,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此為103年5月30日(含)之後分娩適用;若為103年5月30日(不含)之前分娩者,則一次給付30日,雙生無比例增給

如何申請:填妥申請書及備妥相關文件,寄至勞工保險局。

請領期限:必須在5年內提出申請,否則不予給付。

注意事項:符合生育給付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皆可申請。因此,若懷孕後離職者,亦可申請。另死產給付規定,詳情可洽勞保局專線瞭解唷!

勞保局詳細資料

國民年金

請領對象:參加國民年金期間分娩或早產(含死胎)的本人。

給付金額:按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104年1月起為18,282元)一胎給付2個月(從104年12月18日起)。如果是生雙胞胎,就發給4個月,以此類推。

如何申請:須由自己提出申請,申請書連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一同寄至勞保局年金業務處,或送交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即可。

請領期限:必須在5年內提出申請,否則不予給付。

注意事項:若於退保後才生產(早產或死產),是無法請領的唷!

勞保局詳細資料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