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醫療花費大...你買的癌症險保障夠不夠,保單中有沒有這「3個條款」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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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 醫療 癌症 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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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看到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公布99年度最新癌症登記人數(編按:本文撰於2013年6月),罹患癌症人數首度高於9萬人次,癌症時鐘跌破6分鐘,平均每5分鐘48秒就有一人罹癌。罹癌人數、癌症時鐘雙雙創新高,加上最近層出不窮的毒食品案件,不禁讓我聯想台灣屢屢攀高的癌症病例,是否和食品安全有關?(延伸閱讀:癌症險,你最需要CARE的三件事

面對罹患癌症時可能造成的龐大醫療花費,我們該如何自保呢?首先,先來看看癌症主要的治療方式有哪些,常見的花費項目又在哪?

癌症目前主要的三種治療方式

1.手術切除:手術切除遭癌細胞侵蝕的組織。
2.化學治療:口服或注射藥物,以殺死癌細胞或抑制癌細胞擴散。
3.放射治療:以放射線照射癌症患部,以殺死癌細胞組織。

註1:新式的口服標靶藥物,屬於化學治療之一。一顆口服標靶藥物大約上千元,一天要吃2~4次,一個月光吃標靶藥物的花費就要10~20萬元。
註2:新式放射線治療,例如電腦刀、加馬刀、質子治療等,可以更精密的瞄準癌細胞進行切除,減少正常組織的傷害,每個療程20萬起跳。

健保給付限制太多,一般病患不易取得

健保對於上述三種的治療方式,為了避免醫療資源浪費,目前是「有條件給付」,主要是針對癌症末期、病症無法切除或癌症已轉移到其他部位等,限制非常多。而且每個病患能採取的治療方式都必須經過一定順序的評估(例如:A藥反應不佳再換B藥、C療程抑制癌細胞效果不佳再採用D治療方式),健保才會給予對應額度的給付。就算有幸通過健保審核,健保只會給付2~3個月的治療,之後需要重新送審,由健保局評估是否繼續給付。

傳統癌症險無法提供足夠醫療費

所以,如果要在癌症發現初期就能使用較先進的治療,商業保險到底要怎麼買呢?而又為何說傳統癌症險不足以應對癌症標靶藥物和新式的療法的問題:

1. 傳統癌症險保單裡的化療給付,不一定會給付新式口服標靶藥物

標靶藥物雖然歸類於化學治療,但是標靶藥物有分注射式與口服式。部分癌症險保單只給付注射式標靶藥物,僅有非常少數的癌症險保單有標明口服標靶藥物給付的條款,而且條款還很嚴苛,例如:「每次領取口服化療藥物,不論領取幾天份藥物量,均以一次計」。這意思是,不論醫生開的藥物量是一週或是兩週,傳統癌症險只會依照領取次數,根據購買傳統癌症險的單位數,每單位只理賠1000~2000元化療保險金,相對於標靶藥物的費用及使用頻率,這樣的保險理賠金顯得杯水車薪。

2. 癌症住院天數遠比你想像的低,癌症住院日額補助不足以負擔癌症治療花費

以民國100年健保局的統計資料,惡性腫瘤(即癌症)的平均住院天數為20天,可能遠比你想像中癌症需要住院的天數少很多。其中住院天數小於30天比例佔91%,假如以一般規劃傳統癌症險,癌症住院日額3000~5000元來看,住院20天理賠金額只有6~10萬,也是遠遠不敷癌症標靶藥物的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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