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路自己買賣房子,省下4%仲介費!網路自售平台,房市差的時候更可以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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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在粉絲頁提問:「最近的台灣房市看來不太妙,想要把之前買來投資的房子賣出,只是跟每間房屋仲介公司談到服務費時,都覺得要出成交總價4%的服務費真的太多了;再加上仲介每次都說市況不佳,能有買方出價就不錯了,都不曉得房仲到底是在幫自己,還是在害自己。聽說網路上有591或apple house這樣能自售房屋的網路平台,可以省下仲介費聽起來很棒,但上網賣房子跟賣衣服很不一樣,到底可不可以使用這類型的網路平台來賣房子啊?」

隨著台灣房地產市場交易量急凍,房價下修的機會看來越來越明顯,委託房仲買賣房屋服務必須支付的服務費用,相形之下就越顯巨大與沈重。特別對於賣屋者而言,成交總價4%的服務費用,以目前台北市及新北市動輒千萬以上的成交價來計算,服務費用至少也是4、50萬元起跳,的確是筆不小的費用支出。

因此,無論是已經存在一陣子的「591房屋交易網」,還是新出現的「Apple House創新房屋自售APP」,都是以提供買賣雙方交易平台為出發點,讓對房屋有買賣需求的人在此平台上相互媒合,尋求成交的機會。然而上網買賣房屋並非像買件衣服如此單純,從如何挑選房屋,與銀行交涉貸款與抵押權塗銷與設定事項,代書辦理土地及房屋產權移轉,當年度土地及房屋稅相互攤提,乃至於水、電、瓦斯等維生設施過戶等事宜,都是說複雜也沒有很複雜,但總得跑好幾個地方,帶上一些文件才能辦妥的事情,對於時間就是金錢的上班族而言,這些繁瑣的行政程序或許還是需要個中間人代辦,這也是為何台灣房屋買賣幾乎都以一條龍方式委託給房屋仲介的主要原因—怕麻煩!

其次,在固定比率制服務費模式下,只有買賣成交時,房仲才能收取服務費,這自然誘使房仲會無所不用其極的促成買賣成交,因此出現「要賣方降價」、「要買房漲價」、「迴避或刻意隱瞞不符需求部分」等損害買賣雙方委託者之行為,也就不足為奇了,於是消費者一方面需要房仲提供的相關服務,另一方面卻又得懷疑房仲會因為想要儘早成交而犧牲自己權益。這也是許多消費者在房屋買賣上必須面臨的衝突狀況。

其實,找代書辦理土地過戶,找銀行談貸款條件及抵押權塗銷與設定等事項並沒有消費者想像中的那麼困難,只要利用電話及網路先與代書或銀行聯絡,確認必須備妥的文件印章,甚至也可以用電話初步勾勒出大概的條件,剩下的就是碰個面完成契約內容的審認及簽約確定。況且「Apple House創新房屋自售APP」好像還有提供免費的代書諮詢電話,我相信大多數人其實都有能力,能自行完成前述房屋過戶的相關事項。

一分錢一分貨,想要不被房屋過戶的瑣事打擾,可能就必須支付一筆委託仲介的服務費;想要省錢,就要學習自己能完成這些瑣碎的行政程序。如果想在這個時間點賣屋,我的建議則是,一面找仲介簽一般約委託出售;一方面利用網路平台自售,越多的曝光機會,才能帶來越多的成交機會,畢竟成交量大幅萎縮已經是不爭的事實,怎麼樣讓你的房屋有最多的機會被潛在的買方看到,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反過來說,如果目前的網路平台服務商,除了作為買賣雙方的橋樑外,還可以擴大成為專業帶看、代書、室內裝修設計甚至於銀行貸款等第三方專業服務與消費者間的平台,相信會吸引更多的消費者願意使用網路平台,踏出房屋自售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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