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為外資券商當沖交易室經理,曾管理超過30位交易員。學生時期開始投資股票,20歲開始國內期貨與選擇權的操作,而後延伸至國際外匯、指數、活牛、農產品與美國公債期貨,22歲賺到了第一個百萬。而後進入外商當沖交易室學習,累積交易筆數超過125萬筆。
但美國不是,美國在1996年的電信修法中,刻意將國內所有電信業者從獨佔導向自由競爭。他們對於已經有競爭優勢的公司加上許多限制,反而對於剛起步的小規模公司放寬門檻,藉此讓整個電信市場變得更加競爭。也因此,美國的電信業龍頭並不像台灣的電信三雄這麼穩定能當定存股。台灣電信三雄股價是因為政府保護傘的關係,等到政府的保護傘抽掉, 定存股的名稱也就一去不復返了。
[快速結論]
台灣的電信三雄市場地位有很大的因素是政府所特許的,而美國政府並不希望有哪一家公司獨大的情況下,自由競爭之下,產業護城河就不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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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_畢德歐夫
現職為外資券商當沖交易室經理,曾管理超過30位交易員。學生時期開始投資股票,20歲開始國內期貨與選擇權的操作,而後延伸至國際外匯、指數、活牛、農產品與美國公債期貨,22歲賺到了第一個百萬。而後進入外商當沖交易室學習,累積交易筆數超過125萬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