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為外資券商當沖交易室經理,曾管理超過30位交易員。學生時期開始投資股票,20歲開始國內期貨與選擇權的操作,而後延伸至國際外匯、指數、活牛、農產品與美國公債期貨,22歲賺到了第一個百萬。而後進入外商當沖交易室學習,累積交易筆數超過125萬筆。
而台灣的中華電信原本是公營事業,是由交通部電信總局經營的。後來才逐步轉為民營(但現在交通部仍然是中華電信大股東)。會造成什麼影響嗎?其中一個,就是當公司過大,政府想拆分公司時所面對的爭議。
像美國的AT&T,就曾在1983年因為反壟斷法(antitrust)而一分為七。現在美國的另一大通訊商Verizon就是因為這次分割而生的。但在台灣,要分拆中華電信,就會因為最原始的資金是納稅人的錢,而變得更複雜。這樣的背景差異,無形中為中華電信增添了保護功用。
再加上,台灣的電信法規與美國不盡相同。台灣的電信法規將所有電信事業分成「第一類」以及「第二類」。第一類電信業者需要砸錢架設基地台和實體線路,第二類電信業者不用砸錢自己架設硬體,只要跟第一類電信業者租就可以了。所以乍看之下,第二類電信業者的成本很低。可是如果有個財團很有錢,想要自己花錢架設硬體呢?抱歉,不行。因為要能成為第一類電信業者必須經政府核准才行。這也是台灣電信三雄能寡佔市場的原因,因為有執照的只有少數幾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