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針對新建案要課空屋稅 建商剉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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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港媒消息指出,香港政府將針對新屋住宅徵收空置稅,目前已經大致完成草案,將於 4 月份提交香港立法會討論。

消息指出,香港政府打算向取得「入伙紙」超過一年卻未銷售的新屋,徵收相當於應課「差餉租值」兩倍的空置稅。如果該單位一年內有超過一半時間租出即可獲豁免,但單位買賣雙方不能是關連企業,否則等同於發展商「左手換右手」。

「入伙紙」是指由香港屋宇署發給已建成,並驗證結構合格的房屋,取得後建商即可出租或銷售。

「差餉租值」則是假設住宅在指定的估價依據日期空置出租時,估計可取得的合理年租計算出的數值。這是香港針對房地產而實施的一種間接稅。

去年 6 月份,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就宣布,將對空置 6 個月以上、並未作居住或出租新建私人住宅單位徵收「額外差餉」,金額約等同於房價的 5%。

針對香港政府可能推出的政策,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稱,商會反對空置稅,即使設立,也要分類別,不能一概而論,因為一般住宅比較容易銷售,而豪宅要等待裝修完成才會銷售,因此時間會拖得較久。

而華懋集團銷售部總監吳崇武認為空置稅不合理,因建商因應市況銷售,加上豪宅很難短時間出貨,要在取得「入伙紙」一年內賣出很不合理。

大鴻輝興業主席梁紹鴻則稱,若新條例可以全面防堵關連公司交易漏洞,可能將使建商加速賣屋腳步,以避免繳付空置稅。但也有可能讓建商囤積土地儲備,並停建新建案減少房屋供應,這對房價也不一定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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