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那麼一天,我們到桃園楊梅一家工廠去,因為那家公司要結束營業,所以一些辦公設備、用品等都以很便宜的價格出售。但這家公司不是普通公司,它是赫赫有名的王安電腦,它曾經是讓IBM懼怕的一家公司,但是那年它卻只能默默關閉在台灣的工廠。
比爾蓋茲曾說:如果王安能完成第二次戰略轉折,世界上可能不會有微軟,他也不會成為科技偶像,「我可能就在某個地方做教師,或是一位律師。」
王安公司員工最多時達3萬餘人,年營業額達30億美元,創辦人王安在1986年曾被列為美國第五大富豪,1989年入選美國發明家殿堂,與愛迪生等大發明家齊名。
1986年11月王安決定退休,他不顧董事會和高階主管的反對,讓36歲長子王烈出任公司總裁,這讓公司上下大失所望,王安堅信虎父無犬子,因此傳子不傳賢。
1990年王安因食道癌生病去世,1992年8月18日,王安公司宣布破產,一家讓華人引以為傲的企業,一下子從歷史上消失了。
企業主除了專注本身企業經營外,也應該關心跟本身權益,及企業傳承接班的問題。畢竟像王安電腦這樣一家前景看好的公司,都可以因為一項錯誤的決策,讓企業瞬間消失了,企業應該在傳承接班的問題上預先做好規劃。企業主應該去思考以下這些問題,以便能及早做規劃,做妥善的安排:
1. 你如何在你的企業經營風險,跟你的個人資產之間建立的防火牆
台灣生產蒟蒻椰果的華元盛香珍集團,曾經因為外銷蒟蒻到美國,結果發生兒童因食用該產品而噎死的事件。短短不到四個月,三宗孩童不幸噎死的案件,盛香珍要賠償約一億一千六百七十萬美元,逼近四十億元台幣。
現在消費者意識抬頭,甚至連律師、會計師、醫師等等,有時都要面臨因執業疏忽,因違約或侵權行為而被告,需要面臨金錢財產之追訴的問題。如果是企業的經營有較高風險,例如飲料、食品這些項目,有可能因產品問題而導致消費者糾紛、法律訴訟等,如果不預先做好規劃,可能會對個人與家庭財務,帶來不小衝擊。
台灣很多人經營企業都公私不分,尤其很多的中小企業是獨資經營,老闆一個人握有公司大多數的股權。老闆可能以個人名義對外借款,因此如果發生債務問題,債務人求償時,個人資產會受到牽連。
但如果你把個人資產:不動產、現金、投資資產等,以成立信託的方式,把財產放入信託。這些財產名義上的擁有者變成了信託,它不但有隱匿財產的功能,也有防火牆的功能,當你企業經營有風險,債權人是不能對信託財產求償的,因信託財產之債權與不屬於該信託財產之債務不得抵銷(信託法第13條),而且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即與受託人的自有財產分離。
信託成立後,原則上任何人都不能對信託財產強制執行,除非信託行為有害於委託人之債權人權利時,債權人才可以聲請法院撤銷。
2. 確保你的資產按照你的意願傳承給子女
你希望你辛苦打拼留下的財產,能夠帶給後代的子女什麼?讓他們擁有極多的財富,和一個豪奢的生活,從此不用再為生活奮鬥,靠這個財產悠閒過一生?適當的財產留給子女,對他們可能是一種幫助,但是過多的財產也許對他們不見得是好事,如果他們沒有相當的自律,或是管理錢財的能力,太多的財產對他們來講可能是不必要的。
財產只能在身後當遺產一次給子女嗎?你其實可以有更多的規劃,如果你怕你的小孩沒有管理錢財的能力,那麼對利用信託的方式分批給他們,讓他們在信託條款的限制下,有條件的使用這些財產(每月的生活費、創業、留學、結婚、生子等),而大部分的財產,仍然在信託底下做投資管理產生孳息,等到他們長大成人後財產再分配給他們。
而如果你想回饋社會,你也可以做生前或身後贈與給慈善機構,或是以成立公益信託的方式來從事公益。
3.如何讓你的企業可以永續經營?
企業經營往往面臨很多的變數、經營上的風險:其他企業的惡意併購、內部股東不合等,都可能造成股權的旁落,讓企業無法維持正常的營運,因此如何控制股權,把這些股權掌握在手上,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如果企業主利用公益信託來持有公司的股權,是相當好的方式。像王永慶把台塑公司等股權集中於幾個公益信託,企業把部分的股權轉入公益信託,當成信託的資產。雖然你再也不能把它拿回來,它已不屬於個人或公司的資產,但因為你是這個公益信託的設立人,也就是委託人,你可以透過設立諮詢委員會,來決定這個公益信託資金的應用方式。
利用這個信託,你可做你有興趣想做的公益項目,同時因為受託人(一般為銀行信託部),不能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者,信託資產是你公司的股票,受託人如果要做處分,也是為了要執行信託相關的公益事項,或其他相關支出。因此這些股票是不能任意做處分的,而這些股份長期為公益信託所持有,可以達到穩定你公司股權的目的。如果規模夠大,可能你每年利用這些股票的配息,就夠支應公益的支出了。
公益信託裡面的資產安全嗎?信託法規定:每個公益信託均須設置信託監察人,來監督信託業者是否有依照信託目的管理運用資金。另一方面:信託財產,為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權者,受託人應於申請財產權變更登記之同時,辦理信託登記;為有價證券者,應於受讓證券權利之同時,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於證券上或其他表彰權利之文件上載明其為信託財產之意旨;為股票或公司債券者,並應通知發行公司(內政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如果你家族的企業規模,資產等已經達到一定規模,你甚至可以成立家族辦公室,來統整你的企業傳承,資產投資管理,企業接班等等做一個長期的系統性的管理,企業的傳承不是只有第二代要能夠承接上一代的財富的問題,他們同時要有經營事業的能力與認同企業使命價值觀、企業文化等。
為何需要設立家族辦公室?因為你需要一個從家族成員的需求與利益出發的組織,來整合企業傳承、接班人訓練、稅務、慈善公益、家族財產投資管理、企業治理、家族文化傳承等事務。你應該打破企業一定要傳子不傳賢的觀念,把家族辦公室定位成凝聚家族成員向心力的工具。讓它變成是一個常設的單位,在家族中尋找合適的人才,甚至引進外部的專業人才,來擔任不同的角色、發揮不同的功能,經過這樣有系統的運作,你將可以找到一條途徑讓企業可以傳承、永續發展。
在這方面,可以向美國的洛克斐勒學習,當1897年洛克斐勒60歲交棒時,他沒有把家族事業託付給獨子,而是由老臣阿奇博爾德掌管,並設立家族辦公室,由家族代表和專業經理人共組決策委員會主導運作;他也將公司股權大多數信託,且獨立於家族辦公室,把所有權分開,另設受託委員會,掌管信託資產的處分及收益,如此一來股權就不會因世代繼承而稀釋。
作者簡介_廖義榮
作者擁有國際理財規劃認證CFP證照,是專職的獨立理財顧問,提供客戶理財規劃顧問諮詢服務,公益/私益信託設立諮詢,及在企業推廣EAP員工協助方案:員工理財教育與諮詢。接受企業、團體預約退休規劃或理財投資相關課程講師,員工理財規劃諮詢,或個人/家庭理財規劃諮詢,聯絡信箱:jose.b12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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