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都對2015年底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孝子保險金的爭議案還記憶猶新,也很憤怒為什麼保險失去最初保障的意義,家屬必須抱著失去親人的痛,與保險公司進行累人又所費不貲的訴訟程序,才能得到應有的補償。其實,也有許多類似的保險爭議訴訟案發生(男大生車禍身亡,驗出微量酒精獲賠)。幸好,最終這兩個家庭都獲得應有的理賠,稍稍減輕些失去親人的痛苦。
發生保險理賠糾紛時,保戶們可以依照下表的流程圖進行,來捍衛自己的權益:參照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製作。
簡單來說,保戶有三種處理方式:
一、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訴
保險公司須於30天內處理申訴,如保戶不接受保險公司處理結果,或30天內保險公司未回覆,保戶須於60天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如同調解委員會,會協助保戶及保險公司雙方溝通,並進行評議,如保戶不服評議結果,最後可尋求法院訴訟。
二、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申訴,由其代為轉交保險公司
同樣地,保險公司收到申訴後,須於30天內處理;如保戶不接受保險公司處理結果,或30天內保險公司未回覆,保戶須於60天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看到這邊,大家應該有發現繞了點小圈子,所以建議保戶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訴。
三、略過申訴程序,直接法院訴訟
保戶也可以跳過申訴程序,直接向保險公司提告,但除非保戶十分有信心贏得訴訟,且做好長期抗戰的準備,要不然上法院的成本代價實在太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