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存證信函就是一個最有力的離職申請
我在處理類似的案件時,都會提醒勞工朋友們,如果企業內部是有意拖延的話,其實發存證信函就是一種最好的方式,再重申一次,存證信函不是告人,而是一種通知的意思,最重要的是,不論是上調解、法院,都可以作為佐證,所以如果企業真的拖延,發存證信函就是一個最好的方式。
4、這個個案最好的處理方式
(1) 先用信件、訊息通知主管提出離職申請:
我個人會建議勞工朋友們先以信件、訊息通知公司,因為上面會有時間軸的記錄,先通知要申請離職,然後隔天向公司申請,這才是一個合理且有步驟的開始。
(2) 如果公司有意拖延,發存證信函終止勞動契約:
接下來如果企業會有推拖拉的動作,這個時候不用去做言語上的爭辯,就準備發存證信函通知公司,但有三點要說明清楚:
‧ 確切的申請日期、預告期間時段、離職日期
‧ 工作所有的交接項目
‧ 交接的對象確定
(3) 做好所有的交接工作,並備份通知公司:
最後一項,就是所謂的交接工作,很多企業最後都會用這一招來牽制離職員工,但別忘了,如果在存證信函中提及、且點名交接對象是誰的話,交接不完備就可歸責於公司,員工並不會負相關的責任,這一點很重要,不可忘記。
結語
其實這一點都不難處理,但重點在於一些細節,離職不是用口頭就可以完全處理的掉,因此這些動作有做到,就不用怕公司事後在扯東扯西,與各位分享!
本文獲冰與火的世界授權轉載,原文:網友問題解答專區:年後要換工作,預先通知主管,但公司拒絕員工送離職申請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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