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政府機關,老闆要幫員工加薪只能違法?

從最新的財經時事和民生政策出發,從中發掘正確的投資與理財觀念,並且以統計數據為基礎,即使是小資族,也能擁有投資理財自主權,決策可以有所依據,而不是人云亦云。 作者為台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經營USA STOCK的美股投資部落格,討論指數投資、價值投資等各種投資哲學與資產配置方法,目前為PTT全方位理財規劃顧問討論板以及海外投資板兩個板的板主。

政府應該要想一想,一個高職學歷的助理,要經過多少的努力,才能夠獲得專家的許可和信任,託付給他重要的採集工作,並參與跟研究室名聲息息相關的物種鑑定工作?而培養出這樣一個人才之後,卻因為僵化的制度,而只能給他20,800的薪水,難道除了學歷以外,評估一個人的價值就沒有別的標準了?

當政府在努力讓派遣勞工和正職勞工可以同工同酬的同時,隸屬於總統府的最高學術研究單位—中央研究院,卻沒有辦法同工同酬,這不荒謬嗎?擁有專業的物種鑑定能力,除了發表學術論文以外,這至少也是碩士程度的能力了。在各種危險水域冒著生命危險潛水,這難道也要拿學歷來決定薪資高低,而完全不考慮特殊技能的專業加給和危險加給嗎?如果不是有極大的興趣與熱忱,20,800的月薪恐怕請一個什麼都不會的新鮮人打雜都請不到,但是政府卻用這樣的薪水在對待一個從事高風險工作的專業人士?生態調查可不是一般遊客去浮潛,很享受的看看漂亮的珊瑚礁啊!

說到頭來,政府這種薪給制度看起來是以能力為基礎,但實則一點都不尊重專業,因為能力不能只看學歷,這個看一看我們的內閣成員就知道了,而專業價值政府沒有能力評估卻又不肯放手讓主事者作主評估,於是我們的官方研究機構常常損失一些重要的技術人才。隨便找一家潛水店,去問問看生態調查的潛水一天收費多少?也問問看他們是憑什麼開這個價錢?肯定不是潛水人員的學歷。

除了底薪低得很誇張,不能給加班費也是難以理解的,更何況我想不只有生態研究,許多學術研究的時間並沒有辦法那麼明確的朝九晚五,難道要助理時間一到就下班,週末就算再怎麼緊急、重要也千萬別上班,只因為制度上不能給加班費?還是要求助理加班,然後光明正大的說:依法你只能做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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