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因為我按了鄰居的電鈴,才讓我們住的社區「房價繼續保值」

紅色子房,CCIM國際認證不動產投資師,現任紅色子房投資團隊執行董事、國立大學兼任講師與商周專欄作家。長期擔任地產投資法人招商引資顧問,創設私募平台鼓勵優質地產經營團隊發展,並開設子房學院支持有溫度的「美好生活投資學」,結合大數據分析的「幸福角落置產術」。筆名「紅色」代表創新積極,「子房」則以西漢著名軍師張良自許,成為讀者買房自住投資「吾之子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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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某日半夜十二點,我家隔壁鄰居傳來男女吵架的聲音。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聽到這對夫妻半夜吵架了,但顯然這次吵得特別激烈,最後還聽到女方尖叫,男方大喊救命。聽到救命當下5秒內,我決定要多管閒事,衝出家門按了他家的門鈴。

吵架聲停止了,但沒有人出來開門,我猜雙方已經冷靜了下來。隔天在電梯碰到這位男主人,他感謝我按了電鈴,因為當時妻子已經氣急敗壞拿剪刀出來可能自戕,很怕釀成悲劇。

雖然這對夫妻後來還是常吵架,但有時候男主人開門出來梯廳透氣時,原本大聲嚷嚷的聲音會突然安靜,因為他們知道鄰居正在注意他們家。到了年底,總算這對驚世夫妻搬走了,我們的生活也恢復了平靜。但我一直慶幸那天我有出手管閒事,按電鈴關心,免得我們這棟住宅大樓不小心變成凶宅。

但關於多管閒事這件事,實務上普遍常見「是否防衛過當」的風險。

過去曾出現路人發現男女吵架,英雄救美被男方找流氓毆打,路人因為武功高強反而誤殺流氓。還有小偷闖入民宅,屋主為了保護孕妻,失手打死竊賊的事件。以鄭捷在捷運上隨機持刀殺人的情形,也有網友討論若當下將他擊斃才能避免更多悲劇,是否犯了「防衛過當罪」?

在網路上曾有一題刑法考題:某甲在捷運上看到一男子撫摸女子臀部,女子表情不悅但似不敢聲張,甲以為女子遭到侵犯伸手扭傷該男子的手,結果才發現是情侶吵架男子想以撫摸安慰。請問某甲犯了什麼罪?

(A)屬正當防衛,不罰。
(B)防衛過當,得減輕處罰。
(C)屬於誤想防衛,成立過失傷害罪。
(D)多管閒事,成立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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