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遺產稅要繳納21萬元,但是未來出售房屋,土地增值稅可以省下43萬元,這樣一來一往倒賺22萬元稅金。所以,繼承登記完成後的節稅手
小美的煩惱與遺產稅的「第一門課」,小美的外公最近安詳地離開了。母親是獨生女,小美看著媽媽處理後事的悲痛,也想著可以如何幫媽媽一點忙
當繼承發生時,不參加分配的繼承人總以為只要辦理「拋棄繼承權」就好,小心,事與願違愈弄愈複雜。個案中的媽媽,育有2子2女,在醫療落後
借名登記,是我國人常見的一種財產管理方式。但令人困擾的是,如何要求返還?借名登記關係,通常發生在親屬,或是一起投資的朋友之間。背後
故事1:小明與小花結婚20年,2人育有1子,2人結婚時並沒有約定夫妻財產制,後因兩人時常因為生活上的觀念、習慣不同,2人漸
阿偉與小蒨夫妻2人從結婚開始,一起開了一間小吃店,一同打拚事業。兩人在多年的努力下,累積了不少的財富,總計有兩筆不動產、股
多數人共同繼承遺產是目前繼承實務中的常態,但大多數民眾碰到繼承時,對於遺產的「共有」究竟意義為何或共有人間的權利義務,常有誤會,以
據新聞報導,新北市82歲陳姓老婦人,去年12月預立遺囑,將市價3,000餘萬的1棟透天厝祖產指定由長子所生的長孫、
三兄弟共同繼承了父母親留下來的房產,由於老大、老二長期住在外縣市,所以就將房子無條件給老三一家人居住。但是日子久了,問題漸漸浮上檯
繼承開始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時,而具有繼承人資格之人,承受被繼承人一切財產上的權利義務(即被繼承人的財產及債務),也就是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