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今年68歲,早在幾年前就從科技業退休。她單身、獨居,生活規律又安靜:早上去市場買菜,下午到公園走路,晚上在家看劇,偶爾整理投資
那天,長子坐在我對面,語氣很平靜,卻藏著一點遲疑。他說:「我不想一個人拿走爸爸留下的一切…」父親過世後,母親依著傳統觀念,在她還健
釐清民法「法定繼承人順位表」,配偶為當然繼承人首先必須先釐清誰是法律上的「繼承人」至關重要。民法第1138條規定,除配偶外,依序為
「吳律師,我可以請教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嗎?」剛在我面前坐下的陳太太,60歲上下,穿著整潔,說話很有禮貌,但語氣裡藏著一絲不安。她微微
當繼承發生時,配偶是當然繼承人,小孩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由配偶和小孩之間分配被繼承人的遺產。無論是均分繼承或是協議分割,總是要
借名登記,是我國人常見的一種財產管理方式。但令人困擾的是,如何要求返還?借名登記關係,通常發生在親屬,或是一起投資的朋友之間。背後
信託是一種法律工具,用來管理和處分財產,通常涉及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之間的契約關係。在信託的設立中,委託人是指將財產移交給受託人
我看過太多太多案例,人們因為家族爭產撕破臉,甚至手足鬧翻、老死不相往來。每當經手遺產案件,我常常想著,財富繼承本該是一份愛的禮物,
現年60多歲,即將退休的楊媽媽,有一位近30歲、已婚、育有一個小孩,但目前完全不工作的大兒子;以及一位20多歲,患有身心障
中國經濟復甦乏力,經濟界討論落入「資產負債表衰退」,是否重蹈日本覆轍引起關注;中國學者對此反駁,指中國經濟前景良好,以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