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這個問題其實在最近很常見,正所謂病毒無國界,有時國外的病毒還比台灣的來的毒,這是一位客戶公司發生的狀況,我個人覺得是有拿出來與各位分享的必要,所以我們來看看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
一、無論什麼病,先清楚這是否為法定傳染病:
麻疹的確是傳染性疾病,但各位可以趁此機會把所有的傳染性疾病都做分類,分類清楚後,才有辦法決定下一步的處理順序。
這是疾病管制署針對傳染疾病所做的分類,我們可以看到麻疹是被歸類在第二類傳染疾病,所以各位請善用這個平臺去找尋疾病的分類,連結如下:
http://www.cdc.gov.tw/professional/disease.aspx?treeid=beac9c103df952c4&nowtreeid=6b7f57aafde15f54
二、清楚分類之後,再用這一條法律規定予以界定範圍:
不是所有的傳染性疾病都一定要「強制隔離」,很多人都會有類似錯誤的觀念,以為只要是具傳染性的病都要,隔離治療與強制性隔離治療是不同的觀念,不要搞錯了,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的規定,這就有給了很明確的處理方式:
所以,請對照分類與法規的類別,再去看清楚是否符合強制隔離的要件,當然如果不清楚的話,請打電話去疾病管制署了解清楚。
三、公假跟什麼有關?先清楚再決定是否可以核準:
接下來就來討論公假的問題,不用翻法條,公假的定義其實很簡單,那就是跟「工作相關」,所以如果同仁出國是出差,那當然適用公假的範圍,但如果是員工自行出國旅遊因而得到法定傳染疾病的話,那麼當然是適用病假的相關規定。
四、此案例的答案為何啊?
看了前面三個說明,我想答案已經很清楚,由於員工是自行出國旅遊,所以當然不適用公假的範圍,但有一點要提醒各位,如果同仁有感染法定傳染疾病的話,因為疾病都會有潛伏期,所以如果不確定公司其他同仁是否有被感染,而要做篩檢或檢查的話,如果要統一做檢測的話,建議公司讓同仁使用公假。
※本文獲「冰與火的世界」授權轉載,原文:同仁去沖繩旅行得了傳染疾病,在強制隔離治療期間,員工可以請公假嗎?
冰與火的世界
勞雇關係,就像大自然中的冰與火一樣,有時衝突、有時共存,用時事、法令、實際案例來與大家分享、討論,找出一個適合的角度與解答。
部落格:http://53973000.blogspot.tw/#gsc.ta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