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與定期,常常聽到業務用買房租房來比喻:
終身好比買房,繳20年辛苦一點,卻可以用(住)一輩子
定期好比租房,每一年一繳有繳有得用(住),但沒什麼保障
我認為這是錯誤的比喻。因為房子本身是有價值的物件,它可以脫手轉賣但保險不行(在此泛指無保價金的終身型醫療險,儲蓄險稍後提到)。
買房(終身),如果發現不敷使用想換房,是可以託售的,但買無保價金的終身醫療等等保障,如果發現不敷使用想換可以託售嗎?
很抱歉,不行,只有兩種解決方式:
1.降低坪數(日額或單位數),貸款(保費)會跟著降低,並還是得把它繳到期滿
2.直接放棄不繳送還給建商(保險公司),退還當期的未到期貸款(保費),過去的貸款(保費)就當送給建商(保險公司)
租房(定期),雖然一年一繳有繳有得住(用),但房東(保險公司)【不可以用任何理由】提前要你搬出去(不續保),或是說你用壞它的東西讓它修繕費用太多(理賠金太多),提前要你搬出去(不續保),除非自己不要繳費了,才會終止契約。這就是【保證續保】條款。
當然,房子越住越久,要修繕的費用(理賠的機會)可能就會變多,要付的房租(保費)自然會提高,但不用擔心,會有一個公定房租表(費率表),每年都會依照公定的房租表(費率表)去繳納房租(保費),這個房租表(費率表)是政府核准且大家都看得到的,房東不能坐地起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