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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上鋼琴課的孩子,不應該得到營養午餐補助嗎?
很多事都想不通的偏鄉老師:
阿北,我是偏鄉學校老師,也要負責審核補助弱勢家庭。我班上有一個年收入將近50萬元的家長,以單親的資格申請孩子一學期一千元的午餐補助。可是這位家長同時也遞送孩子鋼琴課的申請書,如果通過的話,每堂個別課就要一千元。我覺得,她如果有錢請得起鋼琴老師,是否不應該申請每週其實才47元的午餐補助?我應該要怎麼想、怎麼做才對?
沒有道德潔癖的阿北:
符合資格就該拿補助嗎?誰又能決定該不該給呢?
符合資格就該領補助嗎?
我看到你遇到了一個難解的道德困境。
你很有正義感,認為正義跟資格無關,有限的資源留給最需要的人,才是補助真正的目的,不僅僅是「資格」是否符合的問題。
我認識一個在西拉雅國家風景區做有機咖啡農的郭雅聰先生,他說他很清楚知道自己是一個靠天吃飯的農人,既然靠天吃飯,當然就會有豐收的時候,也會有歉收、甚至血本無歸的時候。所以每次風災、水災之後,就算符合申請補助的資格,他只要覺得自己還過得去,就不會去申請。問他為什麼,他說:
「雖然我符合資格,但是我相信補助應該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這是為什麼我打從心底敬佩他。
我時常在跟社會福利領域的朋友討論台灣為什麼一直無法像北歐國家那樣,走向令人羨慕的社會福利制度,我覺得有一大半是「資格」的錯。
以英國來說,老人長期照護的社會福利並沒有拖垮政府財政,原因是政府規定當一個老人需要長期機構照護時,政府有權變賣這位公民的動產及不動產,然後用這筆錢來支付這位長照病人自己選擇的安養機構費用,直到他的財產(包括存款跟房地產總值)低於23,250英鎊(約折合台幣一百萬左右),政府才開始用福利金支付長照費用,
直到這位公民壽終正寢為止。所以無論這位英國人富有還是貧窮,都能夠做到老有所終。
「這樣的制度,在台灣能夠行得通嗎?」我在好幾個公開場合,曾經這樣詢問在場的台灣聽眾。台下的台灣人每次都哈哈大笑:「絕對行不通!」為什麼?很簡單,台灣人太「聰明」。
因為聰明,所以如果啟動相同的機制,許多台灣人第一件事就會趕快脫產,把存款跟房子都轉到配偶或是孩子名下,讓自己符合「資格」,可以讓政府全額支付費用。國家財政在很短的期間內,就會完全被拖垮。
所以如果這位家長明明可以輕易付得起孩子的午餐,但只因為「符合資格」,覺得這一千元的補助不拿就「虧」了,以台灣人的標準來說,並不是特別可惡的行為,即使這麼做並不符合道德正義的高標準。
作為學校老師,你應該扮演比法律更高的正義尺度嗎?
如果你的父母符合每個月領老人年金的資格,你會阻止他們領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