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額責任險」為「第三人責任險」的附加險,用來彌補強制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的不足。
理賠狀況
超額責任險不分財損或體傷,針對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不夠賠的部分,即能在限額內理賠。
以小明的保險為例:
1.強制險:死殘最高200萬/醫療20萬
2.第三人責任險:死傷300萬/一次事故限額600萬/財損50萬
3.超額責任險:1,000萬
以下列狀況說明,在有無超額責任險的狀況下,分別要負擔多少費用:
◎撞到車賠200萬
1.無超額→強制險不賠,第三人責任險50萬。還需自付150萬。
2.有超額→強制險不賠,第三人責任險50萬,超額責任險150萬。不用自付。
◎撞死四人共2,000萬(500萬/人)
1.無超額→強制險200萬x4=800萬,第三人責任險一次事故最高600萬。還需自付600萬。
2.有超額→強制險200萬x4=800萬,第三人責任險一次事故最高600萬,超額付600萬。不用自付。
※例子僅供參考,理賠請依實際狀況為主。
第三人責任險針對體傷,通常有單一事故的限額,而財損部分,若要提高保額,其保費亦不便宜,此時便可透過超額責任險拉高保額,避免因車禍被鉅額求償。
本文獲「保險e聊站」授權轉載,原文:別擔心!第三人責任險賠不夠還有超額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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