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聯合理財網》及《Yahoo奇摩》專欄作家與自由媒體工作者,擔任多家財經與醫療保健雜誌、手機APP新聞台的特約撰述,並從事相關文章與書籍的寫作。著有《聰明使用信用卡》、《理財專員不告訴你的40件事》、《好險,你一定要知道的保險知識》以及《聰明買對健康險》共13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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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滿55歲的小惠,因為工作壓力大,導致身體出現一連串的警訊。再加上自己工作也滿25年以上,為了自己的身體健康著想,她毅然而然辭去了出版社的工作,想提早開始過輕鬆的退休生活。
小惠聽朋友說,以她這樣的年齡,雖然沒有達到法定請領老年年金的60歲,但剛好到了可以開始領取「減額年金」的年紀──假設提早5年開始領錢,雖然年金金額會被打8折,但是領到的總額(5年打8折)之下,還是比屆齡退休(60歲)才領年金的人「划算得多」。
自從年金改革的議題出現後,許多人擔心未來可能領不到年金,或是所領的年金會被「打折」,市場上開始流傳一種建議做法,就是「假設年齡已達一定年齡(例如55歲)」,且已經沒有在工作了,可以趕快開始領「減額年金」,讓所領的錢先「落袋為安」。
什麼是「減額年金」?
按照目前勞保老年年金的請領規定,在民國106年這一年,如果你是年齡屆滿60歲的勞工(請見下表一),且年資超過15年以上,才具備領取「老年年金」的資格。此後法定請領年齡逐年提高。
表一、減額年金的年齡資格限制:
且隨著距離法定請領年齡的不同,減額比率也有差異(請見下表二)。
表二、不同提早年數的減額比率:
一般來說,民國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開辦之前有勞保年資的勞工,不需要有「投保年資合計滿15年」的限制,可以在「一次請領」與「年金」間進行「二擇一」選擇;但民國98年之後才有勞保年資的勞工(假設是22歲進入職場,差不多是75年次以後的人),年資必須超過15年,才有領取年金的權利(請見下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