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拿租金貼補家用,未料一個「雙面」房客欠租還毀屋,讓她嚇得收回房子,再也不出租

徐佳馨,現職為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畢業於世新大學廣電系、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學傳播卻因緣際會進入房產業,多年來在海納百川的房地產業裡看市場也看人生,擅長以淺顯方式解釋法規、政策與市場趨勢,除採訪與廣播、電視節目外,專欄散見聯合新聞網、YAHOO奇摩房地產、東網台灣、NOWNEWS、商周財富網等媒體,著有《房市專家教你買一間會賺錢的房子》、《30堂千萬房產課》。


租金積欠之外,另一個讓她不舒服的是A的態度。剛開始很安分,到後來三不五時帶朋友來家裡,本來溫太也不以為忤,想想拍片通宵可能暫時睡一下,或是總需要討論劇本,一陣子之後越來越誇張,一群人在樓上飲酒作樂,鄰居被吵得受不住,讓溫太只有不斷上樓規勸,剛開始A還很有禮貌,連聲道歉,到後來A也不出面,都是朋友用A喝醉睡著來推託。幾次之後,溫太乾脆讓鄰居打電話報警,自己圖個清靜。

這還不包括,搬進來前,說到卻從沒做到「幫忙打掃、清理頂樓環境」承諾。

溫太臉皮薄,從沒遇到這事的她,遇到這種房客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才好,眼見時間一天天過去,看著A也沒打算要搬的樣子,她試著留紙條、打電話都聯繫不上,為此還消瘦好幾公斤。

溫小弟發現媽媽心事重重,追問之下才知道這些事情,那天晚上,他檢視存摺,發現A不繳租金已經超過三個月,這還不包括這幾個月的水電費,還好當初有簽租約,溫小弟就先發存證信函催告,同時也用簡訊通知,但A沒啥反應,這樣讓溫小弟整個不開心起來,在溫太的同意下,對房客提起訴訟,拖了半年多,總算最後在法院的協助下取回房子。至於欠款,溫太盤算也要不回來,就乾脆算了。

事後回想,如果遇到A是個必然,那麼簽下租賃契約就是個幸運偶然,當初一念之差沒有簽,真不知道這事情要纏訟多久。

想不到,這事還沒完。

A似乎怨念很強,搬走時弄得亂七八糟不說,沒幾個月房子被檢舉違建,也就算了,第二年溫太就發現A去報了稅,雖然金額不多,溫太多了筆開支,錢財是身外之物,最讓溫太傷心的是,小女生絲毫沒提起溫太的包容,和自己做了些什麼,只不斷跟身邊人抱怨溫太是個小氣無良的黑心房東。

「想不到這小女生那麼多心眼。」溫太感嘆地說。

聽到這事情的朋友,總會問溫太還想不想當房東,經過這一次,被嚇到的溫太只想收回房子,不想再讓麻煩上身了。

厚道與體貼皆是美德,但應該只給值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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