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公司「換部門」就要被資遣?別嚇呆,公司未必合法...先做4件事保障自己

勞雇關係,就像大自然中的冰與火一樣,有時衝突、有時共存,用時事、法令、實際案例來與大家分享、討論,找出一個適合的角度與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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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公司「換部門」就要被資遣?別嚇呆,公司未必合法...先做4件事保障自己

今天的這個個案,是一位網友上我粉絲團求助的文章,看了真的讓人覺得難過,是否除了資遣費之外,不能有其他的方法處理呢?我今天會用我的實務經驗與各位分享如何處理,我希望大家不要遇見這種事,但如果遇上了,也要知道怎麼處理才行。

案件內容:

一、因縮編而產生的調動,仍要依法令的規範:

如果公司有類似的狀況,你第一句要問的就是:「然後呢?」因為財務的狀況有問題,其實跟大部份員工不會有直接的關係,因此先不用慌張,我在文章的最後面會跟大家說明在這種案子裡資方最喜歡用什麼來壓迫勞工朋友,只要謹記我所說的內容,至少是可以用時間來換取空間。我應該是這麼說,一間企業從開業到最後倒閉,都還是要遵守相關的勞動法令,復興航空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所以這個個案也是一樣,記住不是資方怎麼說,你就要怎麼配合。

勞動基準法第10-1條:調動五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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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門助理調至技術員,這是否可以拒絕?

一間企業如果是要縮編的話,其實人力精簡會是第一個要做的措施,以此案來說,一個部門助理貿然被調動至有高風險的化學作業員,我可以很清楚的說,企業的調動一定違法,不要以為企業已經在經營不善了,就可以胡亂調動,如果我是主管機關的話,我會有以下的問題:

●公司所需的化學作業員是否要有相關資格限制?
●公司難道沒有其他相類似的工作可供輪調?
●公司的考量依據為何,請提出說明?

所以這種輪調如果是主管藉機來處理員工的話,那麼員工當然是可以拒絕,並且請公司提供合理的部門及職缺,別忘了我前面說的,是公司財務狀況有異…這跟員工有直接的關係嗎?

三、我建議員工的做法:

1、第一時間至勞動局申訴
沒有什麼好考慮的,只要在第一時間看到這種秋後算帳的狀況,立馬向勞動局申訴,先行捍衛自己的工作,不要呆等讓他們來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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