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說不出口的真相》2個理由告訴你,地價稅暴漲,其實是人民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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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另一個讓人無言的是地價稅的紛擾,最近台灣地價稅炒得很兇,原因是上個月大家都收到地價稅單,很多人還以為看錯了,因為地價稅平均調漲30%。(嗯~我有塊地以前一年繳35,000元左右,今年變58,000元,對於有機會能高於全國平均,本人深感他媽的榮幸!)所以不意外地,很多意外開始發生了,有個老農夫因此很苦惱最後猝死,於是議員們決定為民申冤,帶著群眾闖市政府幹譙市長搶錢,有些喇豬屎機靈的市長看看風向不對,決定讓地價稅打六折徵收,甚至有些莫名其妙的縣市推出了分期付款、或延後支付的優惠方案(為什麼不搞提前繳地價稅可以抽冰箱、還是東京雙人機票呢?),最後呢?不意外地,財政部說要考慮重新修訂地價稅。

才上路就要重新修訂,那又何必當初呢?怎麼沒有人問,當初說要大幅提高的理由又是什麼呢?而且不要忘了,台灣是房地分開課稅的,除非你是空地,否則另一個不意外地,明年5月你會再收到新版、同樣是大幅調高的房屋稅單。這個政府是在搶錢嗎?

在你下這個定論前,我們先來討論一下台灣現行的土地稅制。台灣土地基本上有二個和稅相關的政府公告數字,一個叫公告現值,這個數字是每年調整一次,主要作為土地買賣時課土地增值稅之用,這個數字經過歷年的調整,基本上只是略低於市價(約是市價的八成),簡單地說,這是一個只有在買賣不動產時才會用到的數字。順便一提,你知道台灣所有稅當中位階最高的是哪一個稅嗎?答案不是你以為的所得稅,而是土地增值稅,因為它是唯一被寫入憲法的稅目(憲法第143條),會這樣當然是因為我國憲法是基於三民主義而來。所以公司如果有欠稅或破產,第一要先還政府的不是所得稅,而是土地增值稅。

另一個數字叫公告地價,目的就是用來課本文所提的地價稅,這個數字是三年調一次。相對於土增稅發生在買賣時才課,地價稅則是持有稅,就是擁有這塊土地的人每年都要付稅,基於樹果原則(就是可以對果實課稅,但不應該傷害到樹),公告地價一向低於市價很多(約是市價二成)。此外,財產稅(房屋稅和地價稅)也是縣級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財源(呵呵~這是財稅教科書寫的,不過事實上台灣縣級政府最重要的財源,幾乎都是來自中央的統籌分配款和各項補助)。

好啦,既然講了一堆什麼樹果理論、什麼課稅不應該傷到樹,那為什麼財政部/地方政府吃飽太閒,要調高公告地價傷害人民呢?呵呵~因為這是人民要求的。

台灣人怎麼可能主動要求加稅?你應該不是台灣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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