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轉給老闆看!加薪、補助員工旅遊、支付員工健檢費醫藥費...做這些事,企業都能少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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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免稅額或扣除額,對一般受薪階級而言,真正能規畫的空間有限,因此,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稅務志工、勞資雙贏企管顧問公司顧問張國鼎建議,事業單位應多往上游的免稅所得,來做好第一道租稅規畫。事實上,也唯有上、下游同時做好適當規畫,才能產生最大的節稅效益。

目前全台灣有超過9成的綜合所得稅,是由2成受薪階級的家戶負擔;換句話說,受薪階級一直是我國綜所稅的主要稅收來源。然而,薪資所得除了定額的薪資特別扣除額之外,並無其他成本費用可以扣除。

因此,透過企業的薪資設計,不僅可以增加受薪階級的實質所得,還可以為企業帶來「留才」的效果。而具體做法之一,便是善加利用稅法所給予的節稅空間。

以下是由專業會計師及企管顧問建議,13個中小企業主或人資主管既可幫員工免稅加薪、又能幫公司節稅的留才方法。當然從員工角度來看,為了能在隔年省點稅,也同樣可依照相關法規,透過公開的勞資會議,請公司做更合理而有利的安排。

第1招:善用免稅加班費

每個月,每個員工可有46小時內加班費免稅的優惠;特定假日的加班費也免稅(不休假獎金),但須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相關舉例算法如下:

1、假設「平均每日加班2小時、每月共加班40小時」的勞工,月薪3.6萬元,在不考慮年終獎金下,年薪為43.2萬元(3.6×12=43.2):

當員工的邊際稅率(註)是5%時,實質所得只有41.04萬(43.2×(1%~5%))

當邊際稅率是12%時,該員工的實質所得是38.016萬元(43.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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