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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莎決定不付其他信用卡帳款,是個非常短視的做法,使她的信用評等立刻受到影響,另外兩張有在付款的信用卡,也因為這個緣故,利率飆高到法律規定的上限,也就是將近30%。泰瑞莎繼續努力還錢,可是往往因為遲付引發更多費用。兩者相加導致她超過信用額度,回過頭來又引發一筆超逾信貸限額費。最後,泰瑞莎因為連最低應繳金額都付不起,所以徹底停止還錢給華盛頓互惠銀行。
「如果他們讓我維持原來的12%到13%利率,而且稍微跟我商量一下的話,說不定可以從我這裡拿回更多錢。」泰瑞莎說,「可是他們一看到我不行了,就把利率提高到29%。我猜他們是想要在我完全破產以前,盡量多拿回一些錢,結果他們真的把我推到谷底了。」
事情在2009年到了一個緊要關頭,她開始接到自稱在法律事務所工作的人打來的電話,提到有關她的華盛頓互惠銀行信用卡。就跟喬安娜一樣,她被告知除非付清欠款餘額,否則會被拘提到法院。泰瑞莎擔心這種官司會毀了她擔任聯邦政府執法人員的工作。催收人員則解釋,她現在欠的錢連同利息超過6,000美元,不過他們提供一個交易條件,只要2,700美元就可以把欠款結清。泰瑞莎說她訂出一個還款計畫,在接下來的六個月,從她的支票帳戶直接扣款還錢。
儘管經歷這些風風雨雨,泰瑞莎對結果仍感到相當滿意。她終於還清一筆頗為龐大的債務,只有一個問題──該公司從來沒有寄給她收到帳款的確認信,更糟糕的是,同時間,她的信用紀錄還是繼續顯示她並沒有還債,這表示撇開別的不談,她在車貸、房貸或保險上可能要付出更多錢。
「我不知道要找誰幫忙,」她告訴我,「我的錢拿不回來,不管走到哪裡都一直碰壁。」凡此種種,使她身心俱疲地下了一個結論:「敲詐走投無路的人,方法有上千種,你越絕望、越窮,他們就越容易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