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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期照顧保險法
˙通過時間:2015年6月4日行政院草案通過
˙預計正式實施日期:最快2018年
˙法案重點:確立長照服務財源,以及提供照顧需求者(失能者)與家庭照顧者支持的給付內容
˙財源VS.費用:
提供服務:經評估有長照需求,即可獲得保險給付。長照保險將失能分為4級,重度失能且須全日住宿服務者,每月將可獲2萬1,300元的服務,若請人居家服務,每小時可給付237元
費用:全民強制納保,分為6類,開辦第1年至第3年保險費率1.19%,雇主負擔4成、個人3成、政府3成。受雇勞工平均月繳140元,最高650元;有高額獎金、利息、兼職等6項收入者,另繳0.48%補充保費(註)
註: 舉例試算,若以月薪新台幣3萬元估算,每個月繳納保費108元,月薪5萬元,每個月保費180元,約健保保費五分之一
資料來源:彙整自長期照顧服務法及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
整理:李雪雯
【延伸閱讀-3】長照十年計畫與兩法內容
● 長照十年計畫
˙服務項目:(8項服務)
1. 照顧服務
2. 居家護理
3. 社區及居家復健
4. 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5. 老人營養餐飲服務
6. 喘息服務
7. 交通接送服務
8. 長期照顧機構服務
˙經費來源:公務預算
● 長照服務法
˙服務項目:(延續8項服務)
1. 長照服務網
2. 人力訓練、登錄
3. 機構設立、評鑑管理
4. 服務內容:居家、社區、機構
5. 接受長照服務者權益保障
6. 罰則
˙經費來源:公務預算、設置長照基金
● 長照保險法 ˙服務項目: 1. 保險人、保險對象及投保單位 2. 保險財務 3. 保險給付及支付(給付類別、擬訂給付等級、上限及支付標準) 4. 保險服務單位提供服務 5. 安全準備、行政經費及資金運用
˙經費來源:社會保險、保險人分擔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蔡誾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