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台新併彰銀》一次毀了兩間銀行和台灣名聲,財政部真是無能者的典範

財經新聞天天有,政府常常放利多,約翰之聲為你解讀這些消息背後看不到的「真相」。

把時間回到2005年,那時的彰化銀行體質是一家逾放比達8%的銀行,為什麼會壞帳那麼高?讀者可以查閱國民黨做了那些事,因為當時爛的還不只彰銀而已。體質差自然無法公開釋股,誰要去當凱子呢?

最後只好改採私募案,當然私募對象也不是白痴,如果不掌握經營權,就不可能改造,投資的錢最後一定石沉大海。而且私募有一好處,就是綁住經營者,避免資金短時間認賠殺出。

當時的財政部為了增加賣相,便在招標相關的補充函件中,承諾政府會支持得標者掌握彰銀經營權。基期低又能取得經營權,自然有外資覬覦,當時包括新加坡淡馬鍚都有參與投標,但最後是由結合新橋資本的台新,以超過底價2成多、每股26元、總價365億元的高價標下,入主彰銀,花這麼高價碼,當然不會只是想要牽牽手散散步而已,沒想到過去9年財政部都強力反對台新併購彰銀。

財政部的態度,在最近因為民粹反財團似乎取得道德正當性,趁勢拿回經營權,但用的卻是爛手段:價購委託書和逼迫其他金融業者配合。

身為股民要問的是,財政部這樣真的是保住國家資產?還是只是保住特定某些人利益?

首先,從現在進行式看,財政部這次出擊看似贏了,但實際上對彰銀和台新都是一大利空。對台新而言,當經營權失去後,原本依權益法入帳之長期股權投資,恐怕要馬上認列148億元的跌價損失,因為金管會馬上跳出來再踹一腳要求台新金限期釋股,各位讀者,請注意限期這兩字。

股價是反映預期心理,當市場知道台新金極有可能被迫出脫彰銀持股時,一來台新金面臨跌價損失和展望不佳,股價勢必走跌;二來彰銀面臨龐大賣壓,光這兩檔就不知道要拖累金融股多少,財政部贏得面子,股民卻輸了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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