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新聞天天有,政府常常放利多,約翰之聲為你解讀這些消息背後看不到的「真相」。
2013年年底,87歲的黃世惠(中)在次女黃悠美(右)陪同下,出面主持股東會。這也是他在三陽工業董事長任內,最後一次公開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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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本欄曾經提過股東會亂象,2012年有中石化,今年又有三陽。來看看今年的三陽股東會是多麼誇張。
根據報載,三陽因為經營權之爭,今年的股東會甚至將會場裝修改裝並更改動線,不但在股東會場打造維安走道,還對出席人士進行嚴格安檢;結果遭證交所以違反建築法規、影響股東權益為由,打入全額交割股,創下紀錄。
股東會還沒開,三陽的小股東先是因為股票被列為全額交割,吃了一根跌停板,只因為開會場地不好。一家市值數百億的公司,居然要找一個還在裝修的爛場地來做為股東會開會場所,用膝蓋想都知道,其心有異,來之不善。
還算盡忠職守的證交所,率先開槍,列出兩點原因,包括開會場所違反建築法規及不符合安全檢查規定、刻意不讓官方人員如集保及投保勘察場地,來確保股東得以順利召開股東會。
但筆者想問,請問主管公司登記相關的經濟部,您們是睡死了嗎?還有以保護台灣金融市場秩序的為職責的金管會高層,你們是瞎了嗎?
沒錯,按照公司法規定,股東會屬公司自治事項,根據(經濟部五七、九、九商三一七六三號)股東會舉行地點本法並無規定,如章程亦無特別規定者,可自由選擇適當地點召開股東會,惟公司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自應使全體股東皆有參與審議機會,如股東對股東會之召集程序認為有違反法令或章程時,可依公司法第一八九條規定訴請法院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