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內再入院視為同一次
根據醫療險的示範條款第六條,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或是因此引起的併發症,於出院後14天內再次住院,都視為同一次住院。要注意的是,若契約有效期屆滿後(如投保最後一年,之後再不續保)出院,又因同一事項再次住院,之後住院的部分是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的。
◎若是出院後未滿療養天數又再度住院
「出院療養金」,是根據住院天數,做相同天數的理賠,但要注意,若是療養期間又再度住院,除非條款有載明要扣除,否則,應該就條款,根據住院天數理賠。例如,第一次住院20天,出院後第15天又再次住院,其第一次的出院療養金,應以20天做理賠,不能只理賠15天。實際狀況還是得依條款所載為主唷。
◎住院理賠上限
在保險金的給付項目內,最後一句通常會記載「每次住院期間」給付日數最高以幾日為限,根據醫療險示範條款第五條,在同一個保單年度,同一次住院,會有最高的天數限制(詳見各保單條款)。
另外,有些醫療險會有「急診保險金」,雖未住院,但於急診室待滿規定的小時,即可給付一天的住院醫療保險金。然而為了避免申領保險金而浪費醫療資源,2014年5月金管會修改示範條款,之後住院醫療險的急診理賠,改為實支實付給付。
835小編提醒,首要注意的是否符合必要性住院的條件,瞭解理賠上限及除外狀況,並清楚各項理賠條款,計算住院天數,這關係到你申請理賠的金額喔。
本文獲「保險e聊站」授權轉載,原文在此
作者簡介_保險e聊站
從愛與關懷的角度出發,重新審視保險,回歸到保障的本質,透過輕鬆的圖文來說明保險,使保險變得好Easy,讓大家能夠做保險的主人。
「保險e聊站」討論區:http://forum.i835.com.tw
「保險好Easy」臉書專頁:http://www.facebook.com/i835.com.tw
新書上市:《保險好EASY:拿回保險的主導權‧用小錢買到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