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仲介賣房子,簽專任約好還是委託多家好?

說起買房子,你的第一個念頭是什麼?與其被恐懼和貪婪淹沒,不如學會看屋和議價技巧,理性評估。人氣講師邱愛莉分享看屋、議價技巧與理財心法,幫你一步步完成自己的買屋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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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邱愛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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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賣房子的朋友,常常會有一個疑問:賣房子時,到底要跟幾家房仲簽委託才好?跟某家房仲簽專任約有什麼好處呢?

首先,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簽給多家仲介」和「跟某一家簽專任約」各自有其優缺點。

「簽給多家仲介」最大好處是:增加曝光的管道。仲介常見的廣告有:網路、派報、立牌、守線等,當有越多家仲介幫你曝光時,接觸到準買方的機會當然提高很多。然而,由於委託給多家仲介,如物件條件不夠優(通常是價格不夠低、地點不夠好),有些仲介雖然接受了委託,甚至在簽委託時非常積極(為了滿足每個月「開發屋主」的quota),但簽了委託之後卻靜悄悄,除了放上官網曝光之外,沒有其他動作。如果你簽的每一家仲介都是這樣消極,就失去了委託多家仲介銷售的優點了。所以,簽了委託之後,記得還是要追蹤後續的廣告和帶看進度。由於有多家仲介幫你介紹、帶看,資訊來源比較多,不容易被單一仲介誤導,不過,除非有特殊的原因(例如:希望特別襯托某一家仲介的價格很優惠),不然,每一家仲介做的廣告價格最好都一致,就跟廠商管理經銷商的經銷價是同樣的道理,避免市場訊息混亂。

相反地,「跟某一家簽專任約」的好處是:集中資源幫你的物件做行銷。由於是專任約,所以委託的仲介通常比較積極促銷你的物件。不過,這也不是100%適用,還是有些仲介簽了專任約之後就靜悄悄,或是做做表面功夫(參考「賣屋三個月沒動靜,一調價周末就成交了?」一文)由於只有一家仲介在幫你介紹物件,連屋主自己上網po廣告都不行,所以,所有銷售的情況、客戶的反應等,都只能仰賴該仲介的回饋。如果遇到仲介有心刻意引導,就很容易做出錯誤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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